和兄弟男生讲前女友(爱上兄弟前女友他全力勾搭)(1)

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薛晟 | 禁止转载

原标题:岁月未老,尘缘未了

流年已醉,时光碎。路过你世界的未必是恋人,也可能是乞丐。爱情是奢侈品,只可拿来炫耀,不能用来生活。你用光阴讲述过爱情,最终却娶了A货。岁月未老,尘却缘未了,爱情也不过是装点了红尘的祭品。

1

2006年秋。

老薛,我恋爱啦。

关我毛事,游戏呢,死开。

老胡,我恋爱啦。

滚,再烦老子鉴赏岛国爱情动作片,老子叫你生无可恋。

老大,老大,老大呢?

我不记得这是胖子第几次恋爱,他的大学就是一部恋爱失恋史。或许,只是失恋史。

我不是荷尔蒙异常患者,所以我同情胖子,雄性特征那么明显。但真的不怪他,那是病,得治。

孔雀是胖子的第18任被追求者。追求者和被追求者,只一字之差。却像磁铁的两极,磁极对啦,那是相吸,错啦,那是相斥。但是,胖子好像真的没有对过。

我们对胖子的恋爱习以为常,胖子却还在孜孜不倦,每次还没开始,就大肆宣扬。丝毫不顾及遭拒绝后,怎么为面子收场。

胖子这次的对象是孔雀,据胖子说,他第一眼见这姑娘,就有一种看见孔雀开屏的错觉,心底亮了。

老胡调侃胖子,瞎掰,会开屏的都是雄孔雀,你丫不是饥不择食换口了吧。

胖子和老胡争得面红耳赤,最后愤愤地说,“等着,老胡。等老子追到孔雀,亮瞎你丫的狗眼。”

2

孔雀最终我们还是见了,在学校的大食堂,甜蜜地坐在老大的身旁。

那天胖子也在,老大请我们这群穷逼改善生活,同时介绍新女友。

大学两年,老大的女朋友走马观花地换。老胡称老大为“百人斩”。跟我们这帮只在电影中寻找慰藉的屌丝相比,老大就是明星、偶像。

孔雀真如胖子所说,美得冒泡。但是我不知道孔雀开屏是啥感觉,总之,眼前真的一亮。

俗话说,兄弟妻不可欺。胖子和老大很久不讲话。但这事真的怪不得老大。老大不知道胖子嘴里的孔雀就是她。况且是孔雀自己投怀送抱。

正如那首歌所唱,“你爱着我,我却爱着他。”

胖子注定是个悲剧。空忙了两个月,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年筷子兄弟火遍中国的《老男孩》,让我怀念起胖子。肖大宝追求校花的桥段,在胖子身上真实演绎过。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

3

不知为什么,老大每次换女友,都是我的苦难,她们不约而同地找我诉苦。难道仅仅因为老大总叫我当灯泡,还是习惯性地拿我做助理。老大像明星,滥情后一走了之,擦屁股的总是我这个助理。

兔子是老大孔雀之前的女友。娇小可爱又胆小的类型。她是老大唯一一次被女生甩后的慰藉品,仅仅用来临时过渡和疗伤。

兔子打电话约我的时候,正巧胖子也在。他听到,并且强烈要求和我一起去。我倒是无所谓,这种烂事两个人去做,总比一个人要好,能省去很多尴尬。

我不了解女人,所以老大的前任女友都找我倾诉过,我却TM还是处男。老胡说,我纯属不正常,有花堪折直须折,何苦无花恋五指。

我说,兄弟妻不可欺。

老胡说,扯TM乌龟王八蛋。兄弟妻也可骑。何况是过了气的。

最终,我没能成为老胡口中的那种人。但胖子……

有句话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偶像剧里常演的桥段。男主B喜欢女主A,女主B喜欢男主A。男主A和女主A在一起后。男主B和女主B狼狈成奸,勾搭在一起。

烂俗的偶像剧情。烂俗的胖子。

4

2008年大学毕业。大家最后的狂欢。

老大带着孔雀,胖子带着兔子。男人女人,没有硝烟的战争。

其实,我是不看好老大和孔雀的恋情的。老大崇尚自由、博爱,孔雀太认真。

胖子的脸皮厚得像城墙,抓住兔子后,就忘记老大拐跑了孔雀。和老大的关系,尤胜当初。甚至,总是在老大面前炫耀兔子床技的高超。乐不思蜀的劲,让人想把他的球脸踹成大饼脸。

老大更无耻,竟然主动告诉他兔子的敏感点。

女人们争风吃醋,男人们私下却早已同盟,台面上却配合着女伴假装斗鸡。

酒,最后不知喝了多少。结果大家都醉啦。

嘴欠的老胡,大大咧咧地说,你们TM少在老子面前演戏。最后还不知道谁他妈睡在谁床上呢。

一句话,引爆大家的尴尬。

我说,“操!老胡,你TM喝多了吧。”

“滚!谁TM喝多啦。老子说的是事实。”

场面尴尬,大家沉默。

胖子忽地站起来。用酒瓶子指着老大。老大,咱哥俩打个赌怎么样。

老大斜眼瞧瞧胖子,牛逼地说,“讲。”

咱俩,谁他妈不娶现在的女友,对方结婚的时候,谁他妈脱了裤子在婚礼现场跑三圈。

老大说,“好。食言是孙子。”

一言为定!

5

毕业不到一年,胖子和兔子分手。

胖子买不起房子。兔子的妈妈托人给兔子介绍了有房子的富家公子。兔子软弱,没做坚持,和胖子分手。

胖子失恋当天,叫我出来喝酒。大骂一通女人现实,我们俩喝了个昏天暗地。第二天胖子不辞而别,只身下了广州。

我酒醒,看到胖子发来的短信,我追到车站,火车已经开走。

我摔了衣服,痛快地骂了一通胖子,也连带骂了老大。

6

2010年,老大结婚,兄弟几个全到。新娘还好,却不是孔雀。酒过三巡,胖子喊了句,“卧槽!脱光衣服绕着婚礼现场跑了三圈,闪人。”

老胡说,“胖子,爷们啊,这都可以。”

胖子喜欢孔雀,我们都知道。胖子说,他第一次见到孔雀就爱上了她。他说她像孔雀,所以我们只知道她是孔雀,忘了真名。

胖子刚走。孔雀打电话给我,说她走错了地方,让我去接她。

孔雀送了个大红包,目测比我兄弟几个的加起来厚。

我说,“胖子刚才在。”

老胡说,“你应该早点来。”

孔雀苦笑,“他还真爷们,傻逼!”

大家沉默。

7

大嫂是医生,长相中等。和孔雀站在一处,身材长相都差了不止一个层次。

婚礼近尾声,孔雀说,“在这喝没意思,拉我走。”

老胡调侃,“怎么个意思,我爱的和爱我的都尘缘未了,你们修成正果啦。”

我只好把老胡也拽上。

孔雀带我们去她家,买了两瓶白酒六打啤酒。

孔雀的厨艺很好,人也漂亮。除了偶尔的大嗓门,怎么看都像贤妻良母。

一年前,孔雀一个人跑来这里,找了工作,直到现在。

最终还是没等到,婚礼她也在,只是穿婚纱的另有其人。

老胡和我都不说话,陪孔雀喝了个滚滚长江东逝水。

老胡说,“多亏他在,不然我真会破戒,对不起兄弟。”

我说,“还重要吗?”

我说,“老大结婚,胖子的电话是我给老大的,孔雀也是我通知的。”

老胡挠挠头,说了两句无关痛痒的话。

然后,我们各奔东西。

流年已醉,时光已碎。我们都不能再回到从前。

很多时候,不得不无奈地说。路过你世界的未必是恋人,也可能是乞丐。爱情是奢侈品,只可拿来炫耀,不能用来生活。你用光阴讲述过爱情,最终却娶了A货。岁月未老,尘缘未了,爱情也不过是装点了红尘的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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