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遗嘱怎么处理(打印的遗嘱是否有效)(1)

现如今,为防止离世后亲人产生纷争,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但在实践中,因遗嘱订立不规范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今天,我们来看看一起因打印遗嘱引发的遗产之争。

陈某和王某育有三女。2020年10月,夫妻二人立下一份遗嘱,并签字、捺印,载明他们于2008年购买的一套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系长女陈甲实际出资购买,陈甲有永久居住权、使用权、处置权。并表示,夫妻二人无论谁先去世,另一方自动放弃该房产继承权,陈甲系该房产唯一继承人。

2020年12月,陈某去世,三姐妹因房产继承发生矛盾。陈乙、陈丙认为父母所立遗嘱系打印,无其他见证人在场,故遗嘱无效,要求分割房产及存款10万元。陈甲则认为父母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未受任何胁迫,且母亲王某在世,可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故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协商未果之下,陈甲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身体多病,行动不便,法官三次到其家中了解情况,并展开调解。经查明,该遗嘱虽系他人打印,但内容真实有效,签字、捺印确系真实意思表示,但陈乙、陈丙仍坚持己见,要求分割遗产。

法官考虑到,该起纠纷发生在亲人之间,一旦判决,可能造成三姐妹关系进一步恶化,对母亲赡养等问题也将产生影响,甚至引发其他诉讼,遂继续上门做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寻找矛盾化解的平衡点,终于解开了三姐妹的心结,三人均相互谅解,并表示尊重父母意愿,同意按照遗嘱继承,陈甲对陈乙、陈丙作出相应补偿,三人还对母亲赡养等问题进行了协商。

【编后语】

继承问题涉及家庭财产的传承,事关千家万户,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法典》对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有明确规定,订立遗嘱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免日后引发纷争。

和谐的家庭需要大家共同维护,财产分割固然重要,但亲情更是无价之宝。作为子女,应给予父母更多的关爱和陪伴,充分尊重父母的意愿,妥善处理继承问题,莫为金钱伤了亲情。

作者:张锐(西安未央法院)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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