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普义谈草书速度(书法人格象征论)(1)

一、点画技法中的人格趣向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草乖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

〔唐〕孙过庭《书谱》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

(宋]苏轼《东坡集》点者,字之眉目,全藉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异形。横直画者,字之体骨,欲其坚正匀静,有起有止,所贵长短合宜,结束坚实。、人者,字之手足,伸缩异度,变化多端,要如鱼翼鸟翅,有翩翩自得之状。挑剔者,字之步履,欲其沈实。

〔宋〕姜夔《续书谱》向背者,如人之顾盼、指画、相揖、相背。发于左者应于右,起于上者伏于下。大要点画之间,施设各有情理,求之古人,右军盖为独步。

〔宋〕姜夔《续书谱》夫法者,书之正路也。正则直,直则易,易则可至,至则妙,未至亦不为迷。人偭则邪,邪则曲,曲则难,于是闇中苏援,转脱淫夸,以枭乱世俗,学者审其正邪难,几于何方矣。

〔元〕郑杓《衍极》书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能悬则筋脉相连而有势,指能实则骨体坚定而不弱。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须新汲,墨须新磨,则燥湿调匀而肥瘦得所。

〔明〕丰坊《书诀》楷书如立,行书如走,草书如飞,此就字体言之。用笔亦然,执笔落纸,如人之立地,脚根既定,伸腰舒背,骨立自然强健,稍一转动,四面皆应。不善用笔者,非坐卧纸上,即蹲伏纸上矣。欲除此弊,无他谬巧,只如思翁所谓,“落笔时先提得笔起”耳。〔清〕周星莲《临池管见》

杨普义谈草书速度(书法人格象征论)(2)

二、书法风格中的人格象征意味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

羊欣书如婢作夫人,不堪位置,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

王僧虔书如王、谢家子弟,纵复不端正,奕奕皆有一种风流气骨。

吴施书如新亭伧父,一往见似扬州人,共语语便态出。

[梁〕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若逸气纵横,则羲谢于献;若簪裾礼乐,则献不继羲。虽诸家之法悉殊,而子敬最为遒拔。

[唐〕张怀瓘《书断》东坡道人少日学兰亭,故其书姿美如李北海,至酒酣放浪,意忘工拙,字特瘦劲,如柳诚悬。中岁喜学颜鲁公、杨风子,其合处,不减李北海,至于笔圆而韵胜,兼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本朝善书自当推公第一。

〔宋〕黄庭坚《山谷评书》评钟书者,谓如盛德君子,容貌若愚,此易知也。评张书者如班输构堂,不可增减,此难知也。然果能于钟究拙中之趣,亦渐可于张得放中之矩矣。

〔清〕刘熙载《艺概》或问颜鲁公书何似?曰:似司马迁。怀素书何似?曰:似庄子。曰:不以一沈著一飘逸乎?曰:必若此言,是谓马不飘逸,庄不沈著也。

〔清〕刘熙载《艺概》晋人取韵,唐人取法,宋人取意,人皆知之。吾谓晋书如仙,唐书如圣,宋书如豪杰。学者从此分门别户,落笔时方有宗旨。

〔清〕周星莲《临池管见》古人谓喜气画兰,怒气画竹,各有所宜。余谓笔墨之间,本足觇人气象,书法亦然。王右军、虞世南字体馨逸,举止安和,蓬蓬然得春夏之气,即所谓喜气也。徐季海善用渴笔,世状其貌,如怒猊抉石,渴骥奔泉,即所谓怒气也。褚登善、颜常山、柳谏议文章妙古今,忠义贯日月,其书严正之气溢于楮墨。欧阳父子险劲秀拔,鹰隼摩空,英俊之气咄咄逼人。李太白书新鲜秀活,呼吸清淑,摆脱尘凡,飘飘乎有仙气。坡老笔挟风涛,天真烂漫;米痴龙跳天门,虎卧凤阙。二公书横绝一时,是一种豪杰之气。黄山谷清癯雅脱,古澹绝伦,超卓之中,寄托深远,是名贵气象。凡此皆字如其人,自然流露者。惟右军书,醇粹之中,清雄之气,俯视一切,所以为千古字学之圣;鲁公浑厚天成,精深博大,所以为有唐一代之冠。

[清〕周星莲《临池管见》六朝人书无露筋者,雍容和厚,礼乐之美,人道之文也。

〔清〕康有为《广艺舟双楫》

杨普义谈草书速度(书法人格象征论)(3)

三、书品与人格品质的内在关联

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可强为哉?

〔汉〕赵壹《非草书》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

〔宋〕苏轼《东坡集》呜呼,鲁公可谓忠烈之臣也,……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严法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扬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

〔宋〕朱长文《墨池编·续书断》世南貌儒谨,外若不胜衣,而学术渊博,

论议持止,无少阿何,其中机器,不可可也

故其为书,气秀色润,意和笔调,然而合含刚特,谨守法度,柔而莫渎,如其为人。

〔宋〕朱长文《墨池编·续书断》王著极善用笔,若使胸中有书数千卷,不随世碌碌,则书不病韵。盖美而病韵者王著,劲而病韵者周越,诚皆渠侬胸次之罪,非学之不尽功也。

〔宋〕黄庭坚《山谷评书》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势所运,邪正自形。书之心,主张布算,想像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采,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试以人品喻之:宰辅则贵有爱君容贤之心,正直忠厚之相;将帅则贵有尽忠立节之心,智勇万全之相;谏议则贵有正道格君之心,謇谔不阿之相;隐士则贵有乐善无闷之心,遗世仙举之相。由此例推,儒行也,才子也,佳人也,僧道也,莫不有本来之心,合宜之相者。所谓有诸中,必形诸外,观其相,可识其心。柳公权曰:心正则笔正。余今曰:人正则书正。心为人之帅,心正则人正矣。笔为书之充,笔正则事正矣。人由心正,书由笔正,即《诗》云“思无邪”《礼》云“毋不敬”,书法大旨,一语括之矣。

[明〕项穆《书法雅言·心相》杨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

[清〕刘熙载《艺概》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

(清〕刘熙载《艺概》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清〕刘熙载《艺概》学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露楮外。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风节著者,代不乏人,论世者,慕其人,益重其书,书人遂并不朽于千古。

〔清〕朱和羹《临池心解》[提要〕人格象征论是古代书论中的核心命题之一。早在汉末魏晋时期,古代书法观念中便产生了书法人格化的思想。中国书法艺术走向自觉化,成为一门具有深刻内涵的艺术,与此密切相关。

在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中,人一直占有崇高的地位。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荀子则更说人“最为天下贵也”。(《王制》)周秦之际的儒家经典《礼运》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到汉代,董仲舒提出“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因此,在中国古代的思想中,人是万物精华的集中体现,是认识万物的起点,所谓“唯人兼乎万物,而为万物之灵”(邵雍《观物·外篇》)。书论中人格象征论的思想渊源即在此。在古代书论中,人格精神是在最高层次上对书法艺术的观照点,书论中的神采论、气韵论、寄情论、学养论乃至自然天趣论等无不与之相联,或即是其论的扩展和派生。而就人格象征论本身言,其最初的内容是书风中的人格意味,以后逐渐扩展到人品与书品的内在关联,以及深入到微观层次的书法点画技法的人格精神趣向,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人格象征论命题,上面所举的三类书论便是其较典型的观点。

1.这一类书论说的是书法点画形态以及技法中的人格精神趣向。其特点是将点画形态人格化,从而使本无生命的点画具有了一种生命的活力和活泼泼的情趣。这样,书法艺术用以表现人的精神面貌便有了坚实的根基,书法艺术的审美内涵和艺术品质,也大大增加和丰富了。从技法的角度说,点画的人格趣向一方面从人的自然体态和一般情性出发,对技法所要创造的美规定了基本准则,如点要“顾盼”横直画要“坚正匀静”等等。而“楷书如立,行书如走,草书如飞”等等,则从体势的角度,对不同书体的结体要领作了原则的说明。但另一方面,正由于人本身是一个最生动、最不可限定的存在,所以,点画及技法的人格化又把书法的技法引向一个“活”的境界。中国书法以“法”为入门和不可或缺的艺术基础,但同时又不能拘于法,死于法,“寓有法于无法”甚而作为法之“至境”,其思想基础即在此。技法既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体系,同时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它最终表现人的精神境界和审美情趣。技法的这种双重性和本质指向,正是中国书法高度重视法度的原因所在。

2.本类书论是书法人格象征意味中的主要内容。而这种意味常常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点画技法中的人格象征论主要属于创作论范围,尚较容易理解,但本类书论则属于欣赏论范围,由于书法是一种高度抽象的艺术,具有很强的体验性和感悟性,因此,欣赏书法的要点即在以心灵去体验和感悟其艺术的意蕴。这种意蕴是多元化的,但作为人的创造的艺术,其蕴涵的人的精神意味是极其重要的书法风格的人格象征论,其深刻之处即在它将书法艺术的欣赏引向了对人自身的审美欣赏,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书法艺术的审美内涵。否则,书法艺术就不可能跨入高级艺术的殿堂。

同时,书法风格的人格象征论提供了一把欣赏书法艺术的钥匙。所谓钟繇书“如盛德君子”,颜真卿书“似司马迁”,六朝人书有“人道之文也”等等,似乎涉于玄虚而叫人“无迹可寻”,但实际上,它正是用一种相对具体的、可联想的形象来引导我们打开欣赏抽象的书法艺术之门。如果联系到第(一)类点画形质中的人格意味,这种具体的形象便更具有书法本体的坚实基础。如作为“字之体骨”的横 竖画,在真卿书中是“坚正匀静”的,这就使其书具有一种庄重、宏博的基本风格,恰如以庄重而深博著称的大史学家司马迁之人格。而东坡书横竖画多欹侧,则有一种“天真烂漫”的“豪杰之气”,这样,我们对书家的风格,以及构成其风格的点画形态,乃至其体现的人格意味便有了一种较为具体的感受,使横竖俯仰的点画形态显得亲切而富有人情味。因此,在书法欣赏中,对书法艺术的实践体会越深,对各种人格精神领会得越深刻,欣赏的内涵就会越丰富、越奥妙无穷。

3.这类书论是以人格象征论为纽带的书法欣赏论和创作论的结合。中国古代历来主张“知行合一”,体现在书论上便是欣赏要导向实践。既然书法是一种人格精神的象征,而“书之好丑”又不可“强为”,“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提高自己的人格境界,培养一种高尚的人品,便是每一个书法爱好者不可忽视的字外“功夫”之一。从书史上看,历代优秀书家所以出色,其人品之高乃是必要因素。虽然人品与书品并非是一种直接的对应关系,尤其是对古代最敏感的“忠奸”之人品更要具体分析,但如果将人品作为一个完整的构成,中国书法主张以“自然天趣”为尚,将人品与书品化为一个血肉相联的整体,则是一种意味极深的思

想。现代笔迹学研究证明,任何人的字都是性格的一种表现“人品既殊,性情各异,笔等所运,邪正白形",确是一种科学的见解,因此“书之相”“形之心也”的“书如其人”说乃是古代对书法艺术本质极其精的见解。在欣赏学上,它要求我们对每一个书家的把握心须以他的全部生活、全部思想为基点:在创作论上,它要求以人品的修炼和提高作为提高书艺的必要前提,作为达到书法艺术高境界的心经环节。书品和人品的关系的研究,是带有艺术哲学意味的对书法艺术深层规律的揭示。是在这种思想引导下,中国书法艺术才具有极深刻的艺术内涵,同时在书论中又建构了“学养论”命题。

杨普义谈草书速度(书法人格象征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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