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拉里·约翰逊这个人考入UNLV大学的过程,可以看出杰瑞·塔卡尼安这位教练为了胜利如何营私舞弊、不择手段。

1969年出生的肖恩·坎普在大学校门外晃荡一年,深感自己并非读书的料,厚起脸皮直接朝NBA进发了。而同年出生的德州人拉里·约翰逊,高中毕业在专科德州敖德萨大学混了段日子,便接到UNLV名帅塔卡尼安的召唤。在某些传说中,塔卡尼安允许他带着答案单独考试,好歹抄出了一个令人满意的成绩。

当然,这种掩耳盗铃的举动无非是为了给UNLV的训练场扔去一个足可以去当重量级拳王的肌肉怪物——虽然这个怪物面对塔卡尼安对他身高的询问,总是顾左右而言他。

多年以后,拉里·约翰逊承认:“我是个街头混的家伙”。德州人讲究血气剽悍,拉里是个中翘楚,早早爆出一身横练筋骨,在街头场和人打到尘土飞扬。偶尔一次,谁家的胳膊肘落在牙齿上了,毫不在意,打落牙齿和血吞。改天露面,微笑时门牙处金光闪亮。这种镶金牙的黑人在UNLV校园里走着难免让人以为是毒贩子或者拳击运动员。当然,你最好还是别发出笑声——这个家伙虎背熊腰,而且确实练过拳击。

1989年开始UNLV的大学生涯后,拉里·约翰逊让那些身在NCAA,没福消受查尔斯·巴克利凌辱的内线们享受了NBA式的待遇。每晚他都会用宽肩厚背和250磅体重碾过对方的每寸禁区,将篮筐扣得当当做响。1990年夏天,UNLV杀入NCAA总决赛。对面是斯文儒雅的杜克,拉里·约翰逊对上了克里斯蒂安·雷特纳——两年后这个文质彬彬的白人青年成为了梦一队唯一的大学生成员。你可以简单的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一个黑黝黝的家伙龇出金牙,对高挑的白人青年一笑……

那可能是杜克历史上最惨厉的一战,严谨优雅的他们被一群蛮牛完全冲乱阵脚,来往拖踏。比赛像迈克尔·杰克逊某场失控的演唱会,除了晕倒被抬出场的观众外一应具全:拉里·约翰逊身先士卒,让对手们摸不着头脑:这家伙好似是个小前锋,却有一身大前锋般的雄壮肌肉;你不知道该如何对位防守他。他用快速转身轰击篮下,用突破对杜克防线进行切割,居然还会三分球。他活像个消防车司机,趾高气扬把UNLV的警报拉到极致:当UNLV投入全场第100分时,观众集体起立,朝杜克送出欢快的嘘声:103比73,NCAA历史上,最为摧枯拉朽的一场决赛。

拉里·约翰逊至此已经预定了位置,即便1991年半决赛被杜克两分复仇,冠军队王牌前锋和大学范围内“20分10篮板”的数据获取者没有理由被NBA错过。1991年夏,夏洛特黄蜂队用状元秀摘下了他。身披2号的他给出了201公分的注册身高——当然,记下这一数据并不代表黄蜂队就相信他了。

1991年夏的黄蜂是这么支队伍:NBA史上最矮选手、160公分的博格斯担当首发控卫,德尔·库里、肯道·吉尔、雷克斯·查普曼都是比同位置矮了半头的小个名将,所以拉里·约翰逊和此队甚是和谐——一上场你会发觉,这个队比对方俨然集体矮半头,可是一打起来,就很有些杜克当年的窘境: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拉里·约翰逊牵头,诸后卫随后,博格斯妙手急传,黄蜂既快而毒,跑着联盟第二快的节奏,把对手扎得千疮百孔。拉里·约翰逊毫无疑问的令对手头疼:这厮当然没有巴克利那么晴天霹雳般的奇妙爆炸力,然而宽肩厚背,俨然一头野猪撞进对方阵线,而且转身、投射、切入和远投,都让人难以应付。

赛季结束,新秀年的拉里场均19分11个篮板,毫无疑问的最佳新秀。

他的一个球鞋广告中,俗套的出现了拉里VS某大妈的镜头——当然,该戴眼镜、顶假发、露金牙的大妈是他自己扮演的。“这是我的新球鞋,我奶奶穿着它可以打你的屁股!”观众们被这个德州风范老大妈乐得满地打滚。于是,1992年,黄蜂所选的榜眼阿朗佐·莫宁来队里时,拉里·约翰逊已经被叫做“大妈”了。

巴克利可爱又迷人(本来可以成为巴克利的)(1)

1992-93季,黄蜂队史上首次杀入季后赛:莫宁既有杰出的防守表现,约翰逊也打出了让他被选入东部全明星首发的成绩。二年级,拉里拿到场均22分11个篮板以及4个助攻,倘若不看名字,你会以为这是查尔斯·巴克利的再现。

拉里·约翰逊在联盟所有队伍的内线呼风唤雨,他的翻身强行投篮,他的偶尔游移到3号位、令对手难以提防的跳投,他的宽肩所带来的漂亮后转身,他恰倒好处的切中步点,接博格斯传球后的上篮:这些都让他难以防范。在防守端,与纽约的安东尼·梅森一样,他是难以撼动的肉桩。他那几乎涨破球衣、俨然只有漫画里被打了激素的怪物才有的肌肉,让他自信慢慢的在头两季打满了全部常规赛,每场打40分钟。

然后,不测到来了。

奋力的起跳显然影响到他的背。1993-94季,当巴克利因为背伤而不得不注射封闭才能和火箭交手时,约翰逊却因为背伤开始缺阵常规赛。他的一切似乎从这一刻开始改变——那一年,他场均16分9个篮板,但在24岁之后,他再也没有得到这样的成绩。

美国人没有介意他的伤病,1994年,他被梦二队带去了世锦赛,可是效果不佳——美国人夺冠了,可是1969年出生的两个人,约翰逊和坎普,因为带有美国特色的场上怒吼,招致了相当多的不满。在黄蜂,莫宁与他的关系也开始不再融洽——1994-95季是最后的蜜月期,拉里全季210次出手三分球。他开始像一个小前锋一样作战,躲避去到篮下。

那是矮胖前锋不怎么好过的几年,巴克利和威瑟斯庞们的时代渐次远去,韦伯、科尔曼、马龙、雷特纳、加内特这些更高挑的家伙们崭露头脚。莫宁去到热队,约翰逊独自在黄蜂支持了一季——身边的搭档是可怜的42岁的罗伯特·帕里什。1996年夏,一个大交易将他卷去了纽约。

他作为巨星的日子到此为止,就像比尔·沃顿去到凯尔特人、乔治·格文去到公牛的岁月一样:最为辉煌的年份留在了背后,豪门深似海,不像夏洛特池浅易出真龙。留守黄蜂的格伦·莱斯和与他交换的安东尼·梅森分别打出壮丽的一年,而他却在尤因身边,开始做些老迈的猩猩不干的活。投三分,抢前场篮板,助攻,策应,及时犯规,在需要打架时亮肘子。1997年夏天和迈阿密动手时他首当其冲,即便对面是阿朗佐·莫宁。他在台前煊赫威风的日子过去了,隐身成为德布歇、梅森、奥卡利那样的蓝领打手。这是纽约人民

喜闻乐见的角色,他自己也似乎乐在其中:虽然已经无法如颠峰期一样随心所欲跋扈对方内线,他还是有大量花活可做,比如,他发明了他的标志动作:每次投进个球,他便做出类似日本动画片奥特曼的双臂交叉动作。这个极具挑衅性的动作使麦迪逊花园乐不可支:终于纽约人民在被米勒用各种手势小动作羞辱后,也有招数可以回敬他了。

1999年他30岁时,又遇到了迈阿密。残缺的赛季,第八位的纽约,受伤的尤因。别推辞,这是你的时刻了。首轮和热队打那场经典之战时,范甘迪冲去抱住莫宁大腿。拉里左右开弓,朝莫宁一路训练有素的拳击,左刺右击,打得莫宁手忙脚乱。这场血气之争让纽约3比2扫掉了热队,一鼓作气4比0取下鹰队——大妈把尤因的两个乔治城师弟都踩在了脚下。对印第安纳步行者的两个戴维斯时,约翰逊神威大发:纽约3比2领先,麦迪逊,第六场,终场前12秒,88比91落后。纽约人界外球,步行者封死了阿兰·休斯顿和斯普雷维尔。球仓皇落在拉里·约翰逊手中。左翼45度,面对哈林顿。拉里·约翰逊晃动、急停,起跳:场边的解说员汤姆·哈蒙德声嘶力竭的吼着:“约翰逊……被犯规了!……”

——一秒后——

“进了!!!!!!!”

巴克利可爱又迷人(本来可以成为巴克利的)(2)

纽约人波开浪裂,发出巨大的欢呼声:他们目送英雄拉里·约翰逊跑回半场,激动的挥舞拳头。打四分,以黑八身份晋身总决赛(当然最后被马刺轻松击灭了)。这是纽约队史上罕见的刺激时刻。1970、1973属于瑞德的光辉岁月,或者1994年推倒米勒进入总决赛,直到1999年,漫长的尤因时代的结尾,约翰逊给出了一个经典的闪光时刻。

多奇怪啊:他曾经是个巨星坯子,二年级就进全明星首发,三年级背伤开始沉沦,到年过而立时成为角色球员,却帮助球队进了总决赛?!

1999年总决赛前,他独自在麦迪逊练投篮,没功夫理会采访——当联盟对他罚款时,他大彻大悟般,亮出街头风格说道:

“我是纽约的不服管的奴隶。什么?要印在报纸上吗?太好了!我没撒谎吧,我说的是实话!”

这就是他的性格。

30岁的夏季,他好象忽然间回到了德州街头,他失去牙齿、横行千里的地界。在美国至为繁华的纽约,他公开朝所有人喊:“科索沃,尼日利亚。NBA有很多黑人获得成功,可是我们周围呢?有人进监狱,有人吸毒。”

在他吐露民权怒吼的两季后,31岁,他退役了——与1994年状元大狗·罗宾逊一样,打了十年球。从24岁开始缠绵于他身边的背伤,到最后也没有放过他。查尔斯·巴克利说:“背伤减少了他5年的职业生涯。”

如果二年级就拿到场均22 10 4的他,没有受背伤,他会成为又一个巴克利吗?不知道。

巴克利可爱又迷人(本来可以成为巴克利的)(3)

关于他的最后一个谜语,是他的身高,就像没有人相信巴克利真的是198公分一样,拉里·约翰逊的201公分身高也大大值得怀疑。斯蒂夫·科尔夸张地说,他只有191公分——如此一来,被他揍翻的人们显然更该无地自容了。

也许他生错了时代。想一想:他是个注册201公分、可以打三个锋线位置、肌肉如拳击运动员、靠打四分带纽约进总决赛、曾经场均5助攻的,4号位。他像是德雷蒙·格林与巴克利的合体。如果他跟巴克利都能晚生二十年呢?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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