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东莞交警樟木头大队在石新路部署警力开展整治酒驾夜查行动。次日凌晨0时18分许,执勤人员对一小车截查发现,该车驾驶人葛某涉嫌酒驾。现场,对葛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结果为119mg/100ml。后对葛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身体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7.1mg/100ml,属醉酒驾驶。

调查发现,葛某并未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为无证、醉酒驾车。

葛某供述,当天其委托朋友从深圳驾车将其接送回东莞市樟木头镇。行车途经银马市场时,葛某觉得离家很近,于是让朋友自行回去。随后葛某独自一人在银马市场喝酒。喝酒后的葛某无证、醉酒驾车上路,最终被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东莞交警提醒,生命安全无侥幸,“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对所有驾驶员的要求。驾驶机动车须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车、酒驾醉驾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对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严重危害。轻则付出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重则家破人亡,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不良影响。为己为人,拒绝无证驾车,拒绝酒驾,劝阻酒驾。

男子无证醉驾闯派出所(男子无证还醉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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