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负责人及个体经营户:,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公告)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安排

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公告

广大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负责人及个体经营户:

经省统计局研究决定,我县被选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试点地区。经济普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之际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提高入户登记时普查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普查试点范围。按照我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选定我县的平邑街道、铜石镇、地方镇开展本次普查试点工作。

二、试点普查对象。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本次试点工作的时间。入户登记工作于2022年7月20日至8月30日期间开展。

四、主要填报方式。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的普查员入户登记,为减少入户登记时间,请提前准备好本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和上半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经济普查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将依照有关法律给予严格保密,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平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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