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记者 莫国献

4s店卖的二手车属于几手(4S店买到新二手车)(1)

黄先生的车辆。

4s店卖的二手车属于几手(4S店买到新二手车)(2)

黄先生提车时店方交付的“交车确认书”,上面有销售顾问蒙女士的签字。

4s店卖的二手车属于几手(4S店买到新二手车)(3)

黄先生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里,划红线的两次发生在他购车之前。图片均由黄先生提供

南宁一车主黄先生无意间发现,自己在东风标致广西弘致4S店购买的新车,此前竟有销售和维修记录。黄先生要求车商“退一赔三”,4S店承认这辆车在黄先生购买之前确实销售并维修过,但在售车时已经明确告知过。双方各执一词,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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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

新车竟有维修记录

2016年2月下旬,黄先生花了约9.2万元,在位于南宁金源汽车城的东风标致广西弘致4S店购买了一辆标致308轿车。买车后,他一直在这家店维修和保养。

今年8月中旬的一天,黄先生到白沙大道附近办事,顺道在附近的东风标致广西恒久4S店保养。因为没有携带保养记录本,也忘记了此前几次保养的项目,他叫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打开东风标致经销商售后管理系统,以便查询该车此前的保养记录。不料这一查,他竟发现在他购买之前,这辆车有过销售和维修记录。系统里的记录显示:2014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该车行驶里程355公里,新车无牌,未领临时牌,发电机故障不发电,外出施救回店做保修索赔;2015年6月21日,首保,行驶里程453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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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新车还有“前车主”

对于购车前的这两次维修保养记录,黄先生称自己一无所知。为了保险起见,他又到南宁的东风标致弘狮店查询,也查到了相同的记录。于是,黄先生请恒久店、弘狮店的工作人员将上述售后保养记录打印并盖章。黄先生说:“可疑的是,我之后到弘致店去查询,系统内竟没有那两条维修保养记录。”

根据售后记录上的信息,黄先生特地赶到梧州,找到了原来的车主覃先生。覃先生告诉他,2014年12月初,他在弘致店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8轿车,提车后就直接开到了梧州。但刚到梧州下了高速路口,车辆就出现了故障。经过协调,弘致店为覃先生换了一辆新车。因覃先生已向黄先生表示,自己不愿意接受媒体采访,因此,黄先生的说法未得到覃先生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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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

已提前告知“车有问题”

黄先生称,起初他和弘致店协商时,对方承认以下四点内容:该车确实销售过;此前该车发电机有问题,但已更换了新的;弘致店换了全新车给覃先生;把车辆卖给黄先生是店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当时,对方并没有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叫我等候处理。”黄先生说,后来该店又改口,称车辆确实有一些问题,但是在售车前已经告知了。

9月19日,记者联系上东风标致广西弘致4S店有关负责人刘先生。刘先生称,黄先生所购的车此前确实出售过,但原车主提车不久,就反馈发电机发生故障,于是店里为他换了一辆新车。之后,店里向厂家索赔了全新的发电机给问题车换上,并将车辆原地储存等待销售。2016年2月,黄先生买车时,销售顾问已经将该车存在发电机索赔记录、超出新车交付标准公里数等问题向黄先生作了说明,并给了低于成交均价8000元的优惠。此后,黄先生多次以车辆是库存车为由,提出要为其更换新电瓶及做一次免费保养,4S店给黄先生的车进行了免费处理并保留了相关证据。黄先生还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不再就此事提出其他要求。今年8月,黄先生却改口了,称店方在售车过程中并未告知他真实车况,要求4S店赔付四倍的车款。

刘先生称,在售车前,店里已提前告知了车况,并不存在欺诈行为,且黄先生提车至今,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车辆从未出现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及损坏,证明该车辆是符合交付标准的。不过,对于售车时提前告知黄先生车况的证据,刘先生表示,由于“管理疏忽”,当时销售顾问只是口头告知,并没有书面告知书。刘先生称,店里愿意按车辆原价回购该车,如果黄先生不愿意,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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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访

“交车确认书”确认是新车

“我买这个车是结婚用的,怎么可能为了8000元买一辆二手车呢?”黄先生称,销售顾问从没有说过那辆车有过销售和维修记录,买车时,他也并不知道车辆是库存车,是自己提车一段时间后才知道的。之后,他因为车辆是库存车,要求店方给予补偿,但店方并没有为他免费更换配件,自己花钱更换了刹车油、冷却液,有相关的票据为证。此外,自己写下的所谓承诺书,是当时店方赠送了他4瓶机油。应店方的要求,他写下不再追究库存车的问题,这和追究对方“一车二卖”没有冲突。

黄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提车时店方开具的交车确认书。该确认书有黄先生和销售顾问蒙女士的签字,内容包括“确认车辆外观、内饰及各项配置无任何问题,确认车辆已按厂家要求做过新车准备,对该车进行过新车检测……”黄先生还提供了一份录音,称是近日与蒙女士的电话录音。录音中,黄先生询问对方,当时所购车辆是否为新车时,一名女士的答复称:“车子不会二次销售,二次销售是违法的,肯定要交付新车给你。”记者按照黄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蒙女士,在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挂断了电话。

据了解,蒙女士此前已经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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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

据悉,黄先生已经将此事反映到了工商部门。南宁工商专业市场分局机动车能源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18日,工商部门联系了事件的双方进行调解,黄先生索赔20万元,弘致4S店只愿意按原价回购。

该负责人表示,现阶段未能百分之百地认定车商欺诈消费者,他们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法院认定车商存在欺诈行为,车商除了要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之外,工商部门也将对该店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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