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栾海明5月20日,谐音是“我爱你”,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在这天转账或送红包520元、1314元、13145.20元……,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分手后520红包能要回吗?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分手后520红包能要回吗(分手后520)

分手后520红包能要回吗

记者 栾海明

5月20日,谐音是“我爱你”,因此,很多人会选择在这天转账或送红包520元、1314元、13145.20元……

既可以表达爱意还可以加深感情,但如果分手的话,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张某(男)与王某(女)恋爱两年,订婚一年后,选择分手。两年来,双方交往较多,张某感觉自己为王某付出了很多,订婚彩礼加转账赠予、赠送首饰等,合计约12万元,故向王某追偿。因双方协商不成,故张某将王某诉至长清法院,并主张其返还钱款12万元。

经法院查明,双方订婚彩礼6万元,首饰约3万元,平时转款约30000元左右。转款明细显示,转账数额大部分为200元、300元小额转款或2月14日、5月20日发送的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款共计8434元,其余21566元。王某亦认可双方均有上述类型的转账往来。

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张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向王某支付了彩礼、物品及转账共计12万余元,属数额较大,对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相关彩礼及往来,应当根据情况予以返还。对于在特定时间的微信转账8434元,表达感情意义明显,不宜返还。对于给予物品中的金银首饰已经佩戴或使用,不宜再返还原物,可适当返还金钱。对于彩礼60000元及转账中大额的21566元,应适当予以返还。王某亦曾为两人共同生活付出,但相对数额较少。

综合考虑本案情况,法院判决王某应向张某返还彩礼、物品、转账款合计80000元。

法官提醒,《仪礼》上说,“婚有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婚姻六礼”的传统习俗。六礼中“纳征”是指送聘礼,就相当于现在的“彩礼”。自古以来,人们把订立婚约作为婚姻成立的必经程序,订婚习俗也就由此流传。人们的意愿是好的,但总有两心难相悦、后来一别两宽的情况,也有不少地方因为高额彩礼讨还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如果难以和谐处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尽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纷争。

此类纠纷中,对于返还应根据双方给付财产的性质、双方交往的情况不同有所不同,法律规定比较明确。本案中彩礼首饰无异议,对于双方争议的转账部分,其中的8434元均是在特定时间节点转付,款项为520元、1314元或小额转账,这种付款时间、金额,赠予性质明显,不宜返还。其他订婚彩礼与首饰款,按规定予以适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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