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小知识(家庭教育促进法)(1)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法律第十七条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9种方式方法。

  即日起,中华文化促进会家庭教育工作委员会将重点解读家庭教育的9种方法,引导家长科学带娃!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九种方法:

  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家庭教育促进法小知识(家庭教育促进法)(2)

  家庭,是我们的避风港,家庭是我们的心灵依靠。在依靠家庭的过程中,少不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伴随着孩子的一生,给了孩子无限的欢乐。但是如果家庭教育方法不对也会给孩子带来一生的伤害。

  没有天生成功的父母,也没有不需要学习的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指出,”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都可以运用到教育过程中。这是一个开放式的提示,教育有方,教无定法。

  因为家庭教育方式方法既有定法又无定法,每个家庭不一样,每个孩子不一样,每个时代不一样,每个家庭面临的困难和机遇不一样。家庭教育没有最好的方法,只有最适合“这个家庭”“这个孩子”的教育。

  关键是父母要真正意识到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价值,不是把家庭教育作为沉重的负担,既不为孩子能否考上名校、找到好工作而焦虑,也不因为教育的内卷而“躺平”。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父母可以通过书籍学习家庭教育,也可以通过请教他人或者专业的家庭教育机构了解更多专业的家庭教育方法。要始终坚持学习,做智慧父母,才能更好的成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父母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有智慧的父母自然能够找到和创造科学的养育方法,享受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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