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特别有幸邀请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第七检察部就是未成年人检察部庞涛副主任。庞主任是三级检察官,庞涛检察官自从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办理了北京市首例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监督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央电视台大型纪录片民法典进行时作了专题报道。庞涛检察官曾做客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小区大事的栏目,就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普法宣讲。庞涛检察官曾获得首都劳动奖章、北京榜样提名奖等荣誉称号。今天他的讲座题目是关键词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庞涛检察官为我们开讲。

尊敬的宋院长,各位老师,各位现场的家长和线上的家长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官庞涛,很高兴在这样一个春光明媚的周末的下午,跟大家相聚在海淀家长学校的家庭教育大讲堂当中。

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个保护(两法概况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1)

那么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两法的概况。那么这两法概况,大家可以看我这张PPT。大家可以看,就是从去年的一号起,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始实施,那么这部法律,应当说构建起了未成年人保护。这部法律是构建起了我们未成年人保护的六大格局,就是大家可以看,我们这部法律,实际上是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我们的司法保护

所以大家从这个篇章结构上,就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就是我们的这个家庭保护是放到了整个六大保护的第一顺位的,所以足见我们家庭保护,以及家庭保护当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家庭教育,在整个未成年人保护当中的基础性的这样的一个地位和作用,这个大家从这个篇章结构的设计上就能看出来。

然后,我们再看这个司法保护,应当说司法机关,刚才我谈到了,就是大家非常熟知的这个公检法,那么公检法,我刚才谈到了,我们的检察机关是唯一一个在公检法机关当中贯穿整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为什么这么说?

比如说在一个刑事案件的办理当中,我们一个孩子违法犯罪了,那么它最开始可能由公安机关来侦查,然后移送到我们检察院来审查起诉,我们可以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那么就像刚才那两个案例,那个通州和海淀的,我们都是做这个附条件不起诉。

还有,就是如果我们起诉的话,就诉到法院,法院就要开庭审判,那么其实大家可以看到,我们检察院是居中的,它既对前端的公安局有一个法律监督,他对后边的法院的审理也有一个法律监督,所以它是整个贯穿整个涉未成年人诉讼全过程的这样一个司法机关。所以在整个的未成年人的这个司法保护的组织体系当中,它是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核心地位的,就是大家看这个公安局,他现在有专门的少年警务,然后,法院有专门的少年法庭,有的法院,叫做未成年人审判庭,然后,我们的这个检察院,就是未成年人检查,就是我现在所在的这个部门,就是未成年人检察部,就是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案件的,那具体都办理什么案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个保护(两法概况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大保护)(2)

大家接着看,就是我们现在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上从去年的1月1号起,在全国已经推开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统一集中办理,就是这个伞上写的,我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什么叫集中统一办理?就是这个第二张图给大家展示的,就是我们现在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这四大类的检察业务都集中到一个部门来办理,就是集中到我们这个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来办理,只要是涉及未成年人这个犯罪案件,或者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那么这里边的。刑事案件或者是民事案件或者是行政案件,都是由我们来。

而且,我们现在特别注重这个公益诉讼的工作,因为,有很多这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它不仅仅说是侵犯了某一个或某几个孩子的权益,他往往都是侵犯了,不特定多数的未成年人的权益的,待会我会给大家举具体的这个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领域的这个典型的案例,大家就明白了。

那么这四大类案件现在都由我们的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来统一集中办理,为什么要集中到我们一个部门,就是因为我们在办案当中可以充分发挥我们的检察职能,那么对未成年人实现一个全面综合的一个司法保护。

而且我们在上个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那么最高检的检察长张军,也特别地提出,就是我们的司法保护一定要融入到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其他的五大保护当中,也就是融入到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当中,而且要实现一个什么效果?就是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相加,不是说我们就是跟五大保护简单的一加五等于六的关系,而是要实现一加五大于六的效果,就是真正的要融入进去,形成一个真正的一个互相融入的这样的一个融合发展的一个效果,而且要等于实,什么叫等于实?就是真正的让我们的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让我们的广大家长,我们的未成年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行使检察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机关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最高检牢记党和人民嘱托,专设未成年人检察厅,不断推动检察司法保护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发展,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2018年,最高检对一起学校班主任齐某多次奸淫、猥亵多名女童案量刑畸轻的犯罪案件提起抗诉,张军检察长列席最高法审委会阐释抗诉意见,齐某从有期徒刑十年被改判为无期徒刑,通过对这类案件暴露出的校园安全管理问题专题教育。

最高检向教育部制发一号检察建议,提出三条具体意见堵漏建制,这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2018年以来,单独或者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幼儿园4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七千余个,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9.7%、47%、15.5%、19.2%。检察机关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把对孩子的保护一体推进,持续做得更实更细,与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八部委共建强制报告制度,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657件,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459件,以检察建议、追究责任等方式监督纠正。

与教育部、公安部共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全国检察机关牵头或者配合,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749万人次,对查询出的2900余名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人员作出开除、解聘等处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被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少捕、慎诉、慎押,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依法惩处,管束到位。2021年前11月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比2018年分别上升15.3%、15.6%、15.8%。坚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江苏沭阳检察机关对某纹身店经营人张某为不特定未成年人纹身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令张某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并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最高检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推动十余个部委开展未成年人纹身治理,落实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联合教育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覆盖10.8万所学校和8050万名师生,全国共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实现全国四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都与司法保护密切相关。检察机关将以检察之力促各方合力,努力做到一加五大于六,一加五等于实,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检察力量。

刚才这个视频当中,实际上提到了一个案件,我不知道大家关注到没有,就是他最后提到了一个给未成年人纹身的这样一个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我刚才介绍了,就是我们有四大检察业务,在我们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是集中统一办理的,那其中有一个重点就是公益诉讼的案件,那么这就是一个最高点。

在上个月发布的这个指导性的案例,什么叫指导性的案例?就是他对于整个办理类案,这一类案件都可以直接拿来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办案的参考和依据,所以这个案例是非常典型的。我们来看一下,就是在2020年四月份的时候,当时这个江苏沭阳的检察院,就发现一些人存在纹身,因为我们在办案当中也经常发现,就是一些犯罪的这些未成年人,他往往都是身上有纹身,当然不是说纹身就一定会犯罪,但是也确实在我们的办案当中发现很多涉罪的未成年人,他有这个纹身的问题。

那么在这个案件当中,就是那么当时,很多孩子都是大部分,就像这张图上,它是满背的这种大面积的这种纹身。那么有纹身馆,存在为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清除纹身的这样一些服务,其中这个叫张某的纹身馆,就先后为40余个孩子纹身,并且,他这个纹身馆,没有取得医疗美容的许可证,他就为七名未成年人清除纹身,所以大家,可以看一下当时新闻报道的这个案例。

被告张某自2017年6月1号开始从事纹身经营,在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无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纹身服务,其中约七成的顾客为未成年人消费者。期间曾有未成年人家长因反对张某为其子女纹身发生纠纷,公安机关介入处理。

此后仍有未成年人到张某处进行纹身,张某还为部分未成年人清除纹身。经委托检测,张某纹身使用的颜料存在游离甲醛超标的情形。根据出庭专业辅助人陈述和相关资料形式,纹身是一种有创行为,不能完全清除。宿迁中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消费,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纹身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造成伤害,带来社会公众负面评价,对其心理健康亦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使其入学、参军、就业受阻,影响其成长和发展。

张某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权、发展权、参与权。张某为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消费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张某的纹身经营具有开放性,任何接触到其经营场所的未成年人都属于潜在顾客,侵害了不特定的未成年人的利益。法院判决被告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行为,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这就是我们检察院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就是要求他要停止纹身,而且要赔礼道歉。那么这里边,还提到了一个行政公益,就是我们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职能,实际上有两方面,一个是民事的公益诉讼,就是我们直接起诉这个涉案的当事人,就像这个纹身馆的经营者张某。还有一个是行政公益诉讼,就是我们去起诉对于这个纹身馆负有监督管理,行政管理职责的这个相关的行政部门,也就是当地的这个县卫生健康局,那么我们认为它存在着怠于履行职责的这种情况。所以,当时,我们就向这个卫生健康局发出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建议,也就是说你卫生局要赶紧整改,如果你不整改的话,不督促有关问题解决的话,那可能我们就要诉到法院。那么后来这个效果还是非常好的,就是当地的行政部门,也是对五家纹身馆立案,并处以25000元的罚款。

那么谈到这个案件,实际上就是谈到一个纹身,青少年到底能不能去纹身,其实这个是困扰很多孩子和家长的一个问题,其实,就是现在的法律,确实没有明文的禁止给青少年纹身,那么很多的人就会说了,那法无禁止即可为,那就是我是不是可以给孩子去纹身,那么其实通过这个案例,所以这个案例为什么很典型?就是通过这个案例告诉各位家长,告诉各位孩子,其实纹身是不可以的,因为他侵犯了孩子的诸多的权利。我们来听一下最高检的领导就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而且这个案例还上了上个月召开的全国两会的专门的报告。

检察综合保护,让孩子们更好地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1万人,同比上升5.7%。未成年人纹身易感染、难复原,就业受限,家长无奈。江苏、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纹身。

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纹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是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那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中,就发现了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纹身现象,很多人纹身的地点都是在当地的同一家纹身店。

在2021年的6月1号,法院判决纹身馆经营者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纹身服务的行为。那我们下面继续和马主任来进行探讨。你看未成年人纹身,可能大家的第一印象觉得我的身体我做主,纹身应该是我自己的事儿。但是我们看到现在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动禁止给未成年人纹身?你刚才讲到了我的身体我做主,那未成年人买烟、买酒、买、进网,这事不是他个人的选择,道理是一样的,未成年人纹身可不是什么私事儿,也不是什么家室,他是关系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大事。一方面这个未成年人他心智尚不成熟,如果纹身之后很容易就被标签化了,甚至结伙步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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