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邵某1工作期间死亡,其女邵某2,其胞兄邵某国经与涉事公司协商,公司支付邵某2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未处理赔偿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赔偿,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因邵某2年幼,三方约定赔偿款项均汇入其拨付邵某国名下银行卡。

后涉事公司,按照协议。分两次共计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均汇入邵某国名下银行卡。后邵某2向其伯父邵某国索要宽限,邵某国均拒绝退还。

后邵某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邵某国返还侵占款项,并追究邵某国刑事责任。

经公开审理,法院判决邵某国返还侵占款项100万元;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6个月。

朋友侵占代为保管的财物该怎么办(将代为保管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1)

【侵占罪】

法条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才处理。

侵占罪对象

依据刑法规定,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行为人基于委托关系占有的他人财物;

遗忘物,指偶然由行为人占有或者占有人不明的财物。比如他人遗失的钱包,遗失的财物,行为人捡到后拒不退还,如果财物数额较大,则行为人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行为

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即将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变为自己所有的财物,拒不返还。按照司法解释规定,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构成此罪。

亲告罪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亲告罪。原则上必须要受害人提起自诉。

侵占罪受害人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侵占罪中,被告人基于非法占有行为,侵害被害人合法财产。被害人胜诉判决后,针对其合法财产法院直接判令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单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的,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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