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发生了一件糟心事,让家住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的张秀香女士一家特别郁闷。原因是她家里来了几名不速之客,不仅强行住进了张女士的家里,而且态度相当不友善,嘴里一直骂骂咧咧。

这几位不速之客张女士非常熟悉,不是别人,正是这房子以前的主人罗老太太和她的亲属。2008年,张女士花了50万从罗老太太手中购买了这套房子,此后,双方再没有联系。然而,时隔五年罗老太太突然登门,居然提出了一个不可理喻的要求,她想要回这套房子。

原来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的房子这些年价格水涨船高,由当初的5、6000元一平疯涨到5、6万一平,涨幅超过十倍,罗老太太见钱眼开,想以原价回购这所房子。张女士一家自然是不同意,所以罗老太太就让自家亲戚强行住进了张女士家,试图以势压人,搅乱局面。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1)

罗老太太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认为通过警方或者法律途径可以很容易解决此事,但事实上,由于种种隐情,这件事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容易解决。

今天我们就讲讲这个荒唐故事,希望故事的结尾能够带给大家一些值得深省的经验教训。

罗老太太提出要收回房子之后,张女士并没一口回绝,而是提出要以现在的市价给予他们足够的赔偿。这个要求本无可厚非,但罗老太太却不同意,坚持要按当初的50万成交价收回房子,这个价格张女士一家自然是不能接受,双方谈不很不愉快。

一听张女士不同意,老太太上了脾气,做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她带着女儿、侄女强行住进了张女士家中,并撒泼耍赖称要不回房子就不走了。张女士一个头顶十个大,老太太已经八十多岁,摸不得碰不得,万一发生争执,躺下讹你一顿岂不是更麻烦,因此张女士只能听之任之。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2)

张女士的女儿

两家人同屋而居,100平的房子都快要挤爆了,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好几个月。按理说泥人还有三分火,老太太蛮不讲理、鸠占鹊巢,一般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会选择报警。而张女士的做法却出人意料,他没选择报警,反而是想了个不算办法的办法。这天,趁着罗老太太外出,张女士竟然锁死了房门,带着一家人躲了出去,另租了一套房子住。

放着自己的房子不住,反而拖家带口到外面租房住,张女士的这个操作太古怪了,法治社会下怎么能这么软弱呢?实际上张女士不是没有抗争之心,而是有苦难言,这套房子从法理而言并不算是她的。因为她一没有购房协议,二没有过户,房产证上的名字也不是她的,她担心一旦闹上法庭,法院可能会在房子的归属权方面支持罗老太太。

至于为什么会没有这些购房合同,按罗老太太女婿的说法,当时房子根本不是卖给张女士,而是老太太借钱之后,将房子抵押给了张女士。最初,这处房子是在罗老太太的老伴姜先生名下,姜先生有过两次婚姻,共育有4个子女,老人去世后,罗老太太和跟四个继子女共同拥有房屋的继承权。经过商议,老太太占60%的份额,四个孩子每人百分之十。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3)

老太太想要买下孩子手里的份额,独立持有这套房子,但当时她手中没有那么多钱,正在老太太一筹莫展之际,张女士答应借50万给老太太。50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张女士之所以愿意借出,同样是有原因的。姜老先生是退休干部,而张女士的丈夫冯先生是干休所的职工,平常工作上一直承蒙姜老先生的照顾,因此夫妇俩对老人特别敬重,所以在老太太遇到经济困难时,张女士愿意伸出援助之手。老太太收购子女手中的份额后,就去了东北女儿家养老,房子就交给了张女士暂住,一则为了还人情,二则也有作为借款抵押的意思。万万没想到,五年后当他们回来还钱时,张女士居然霸占了房子不肯归还。

按老太太女婿的说辞,双方属于借贷关系,并不是房屋买卖关系。而且他还强调了两点原因,证明房子没有卖给张女士。首先,以当时北京的房价,这套位于三环内的房子价格远超50万,怎么可能这么便宜就卖给张女士,其次,这套房子的性质是军产住房,军队享受该房的所有权,不允许卖给外人。老太太的女婿还指出冯先生作为干休所的职工,完全明白房子的性质,更何况双方并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过户,因此怎么能算房屋交易呢?他还说,张女士一家之所以灰溜溜地躲了出去,正是因为心虚。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4)

军产房

老太太女婿的话听起来句句在理,然而张女士一家听到这话后,却是气不打一处来,直言对方完全是在说谎,颠倒是非。冯先生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过户,但房子确实是他们买的,而且他们有证据。说完,冯先生出示了一份关键证据,是一张收条,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收到张秀香房款人民币五十万元整”,下面还有老太太的签字。

收条上白纸黑字写着“房款”,而不是“借款”,如果不是房屋买卖,为何要这么写呢?除了这张收条之外,冯先生还从一个文件袋里拿出了房屋的所有资料,包括房产证以及购房协议,而这都是当初老太太亲手交给张女士的,如果不是卖房,老太太为何要把这些文件交给张家呢?

而且冯先生随后又拿出了一份重磅证据,完全证明了房屋的归属权。冯先生拿出的是一份遗嘱,遗嘱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自愿将这套房子交由张秀香继承,房产全部归张秀香所有”下面同样有老太太的签字以及手印。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5)

一边说是借贷关系,一边说是房屋买卖关系,这又弄出来一份遗嘱,这套房子的产权太蹊跷了。事实究竟是什么呢?

原来,当年张女士并不想买这套房子,而是老太太求着她买的。2008年,张女士的女儿准备结婚,一家人拿出全部积蓄准备在干休所对面小区买一套房子,然而就在这时,相交多年的老太太找上了门,提出想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他们。冯先生嫌那处房子太过老旧,不太愿意接手,但老太太三番五次登门劝说,声泪俱下,让张女士一家实在是心中不忍。

好好地房子老太太为什么这么急着卖呢?这其中是另有隐情。

除了四个继子女等着分房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老太太和姜老先生同居之后,并没有领结婚证,而几个继子女对这一点并不清楚。如果继子女得知这一情况,房产恐怕不会分给老太太一点,因为在法律上她不享有继承权。为了隐瞒这一真相,老太太准备快刀斩乱麻,套现走人,不得不说,老太太实在是一个精明的利己主义者。

老太太和几个继子女关系并不好,为了防止老太太一无所得,张女士最终决定接手这套房子。这天上午,老太太和继子女商议好后,冯先生拿出22万现金给了老太太,由老太太分给各位继子女。当天下午,老太太带着全部房屋资料以及继子女手书的收据来到张女士家,来拿剩下的28万元,前面所说的50万收条和遗嘱都是这天在张女士家写的,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条。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6)

50万的收条实际上就等于说明了房屋买卖的事实,如果是借钱买继子女手中的房产份额。老太太借22万就够了,为何要借50万呢?你年纪这么大了,拿什么还呢?而立遗嘱更好理解,完全是为了绕开房屋性质,军产房不允许卖给外人,但是可以继承,老太太就是以继承之名,行房屋买卖之实,不得不让人感叹,实在是精明。

由于军产房无法过户,张女士一家疑虑重重,于是提出找律师对遗嘱进行公证,但老太太找各种借口推脱,最后为了安张女士的心,就把继子女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收条、连同房子的所有手续都交给了张女士。这么多东西都交给了张女士,她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了,而且双方是有交情在,总不能逼着老太太去做公证吧?再说,老太太再三保证自己会讲信用,张女士一家也就没有再提别的要求,哪料到五年之后,老太太来了这么一手,突然要收回房子。

对于张女士的说法,老太太的女婿并不认可,他坚持双方是借贷关系,认为所有的资料包括收条、遗嘱全部是用来抵押的,至于收条上的“房款”二字,不是房屋买卖款,而是以房抵押借款的意思。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7)

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最后老太太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刘女士则立即提起了反诉。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2014年12月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罗老太太主张双方属于借款抵押关系,但并未与张秀香签订书面房屋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且实际上将房屋转移给张秀香占有,另收条上明确写明为“房款”而非借款,双方符合有偿转让房屋买卖交易行为特征,因此张秀香享有使用该房屋的合法权利。

老太太最终落得一场空。

买房是一件大事,应当严格遵守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不能过户的房子千万不要碰,如果不得已要买,也一定要做好公证,滴水不漏的安排好每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古人云:少年戒之在色,中年戒之在怒,老年戒之在得。罗老太太八十多岁还是犯了得失心太重的毛病,最终与朋友对簿公堂,还落得个不好的名声,何必呢?广厦千间,夜眠仅需六尺,家财万贯,日食不过三餐。再多的钱,也带不到另一个世界去。

80后惨痛买房史(2008年夫妻花50万买房)(8)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觉得老太太是五年前特意挖好了坑,只待房价一涨就坑张女士呢,还是五年后见财起意突然想起这个坑呢?若是前者的话,那真是心思深沉,让人毛骨悚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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