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优点多,隐患也不少,购买二手房每个步骤都要谨慎,以防自身利益受损!因为就算办理完过户手续,写上您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能安心住进去。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购买二手房前必知的六个法律常识和注意事项,收藏不吃亏。

买二手房所避的坑(买了二手房不能住进去)(1)

一、居住权

拥有居住权的人没有房屋所有权,但可长时间甚至终生居住,受到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增设了一个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自登记时生效,自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才消灭,而不会因房屋转让而消灭。

因此,买二手房必须查询该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否则,就可能产生房子归你,居住权归别人。

二、隐性共有人

二手房不一定是售房者的个人财产,很多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往往只由一方登记产权,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则被称为“隐性共有人”。

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风险。

而且当产权只登记在夫妻一方,而其配偶去世后,还有可能由于继承而产生的共有人,此时若购买房屋,其他继承人可能主张继承权,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

因此,购房时应要求房屋共有人出具书面的《出售房屋同意书》。

三、学位

很多人购买二手房的原因是可以立即使用该房屋的学区功能,因此,购房者除了询问房东是否已经使用了该房屋的学区功能,还应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房东在合同中承诺其未使用该房屋的学区;违反该约定的,购房者将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房东承担因其违约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四、租赁

房屋存在租赁状况给房屋买卖带来两大法律问题:

(1) 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如果不愿意搬迁腾房,购房者即使买了房子也须等到该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才能入住。

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前,应当调查了解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给他人。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必须要让房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承诺该房屋未出租给他人;违反该承诺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如果仍要购买已出租的二手房,应及时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四、抵押

虽然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房屋被抵押按揭贷款或者有非按揭贷款抵押登记,都说明售房者可能深陷于债务纠纷而需要紧急出售房屋,容易在房屋买卖过程发生被司法查封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二手房,大多数都处于抵押状况,没有抵抗住诱惑的购房者很多房财两空。

五、查封

法律明文规定司法查封的房产不得买卖。一旦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将无法顺利办理过户,转让存在合同无效的法律风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

六、资金

买房是大额资金交易,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规避风险,建议购房者选择第三方资金监管这种交易模式。具体方法是指买卖双方不直接交易资金,先交给第三方机构监管资金,当规定期限内购房者过户后,该资金才会划转给卖方账户;若交易失败,资金会返还给买方。资金监管需要买卖双方都在监管银行开有账号,银行是资金监管主体,这样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买二手房所避的坑(买了二手房不能住进去)(2)

看完以上几点注意事项相信大家对于买房的“坑”也已经有所了解,希望大家都能顺利买到心仪的房子,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在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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