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扫黑除恶应知应会5月19日?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5月19日(扫黑除恶应知应会)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5月19日

二十六、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A: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Q:

二十七、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A:

1.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广泛组织发动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形成基层治理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加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选和程序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Q:

二十八、“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5个?

A: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Q:

二十九、2018年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用人“一好四强”“十禁止”指什么?

A:

“一好四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听党话、跟党走,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带头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

2.带领致富能力强。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市场观念和开拓意识,有头脑、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发展富民产业、落实扶贫政策、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中能打硬仗,走共同富裕道路。

3.服务群众能力强。与农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依法治理能力强。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办事公道,作风民主,敢于碰硬,工作有方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协调处理矛盾。

5.廉洁自律意识强。为人正派,遵规守纪,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

“十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被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或者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

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犯罪,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按照规定未满有关期限的。

4.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等“村霸”行为的。

5.侵占村集体资产资源,涉嫌职务侵占,造成严重后果的。

6.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害选举的。

7.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8.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纠纷的。

9.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10.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Q:

三十、村“两委”换届中,候选人联审机制是什么意思?

A:

乡(镇)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统一征求县(市、区)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农业等部门的意见,严把入口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要在村“两委”班子任期考核时,增加谈话推荐换届人选环节,推荐结果作为乡(镇)对候选人审查把关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内纪律处分未满有关期限的人选,由乡(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形从严把握、慎重对待,提出初步意见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可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Q:

三十一、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存在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

A: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离岗、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

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4.基本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5.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

6.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集中的;

7.无固定办公活动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

8.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

Q:

三十二、扫黑除恶如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A: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Q:

三十三、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A:

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Q:

三十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考宣传口号有哪些?

A:

1.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扫黑除恶,利国利民,举报黑恶,人人有责。

3.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4.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5.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6.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7.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8.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势力的“保护伞”。

9.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10.积极举报有功、隐瞒包庇违法。

11.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2.扫黑除恶,扫出声威,除出成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3.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4.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

15.深入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摸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16.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毒瘤”。

17.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18.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大庆。

19.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恶势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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