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日是
世界清洁地球日
这一天除了传统的社区清扫之外
还会开展环境保护、循环计划
垃圾分类等倡导宣传活动
迄今为止
世界清洁地球日活动
每年吸引超过125个国家
4000万人共同参与
拥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是每个人的梦想。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仅受到道德谴责,还将面临法律制裁。今天,我们结合具体案例,给大家讲一讲《刑法》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以此提示大家,地球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预防环境犯罪,保护生态资源,人人有责。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主要有三大类型:
1
污染型环境犯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2
破坏自然资源型环境犯罪: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
3
危害生态平衡型环境犯罪: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稀野生动物等。
预防环境犯罪,保护生态资源,让天更蓝、水更绿,环境更美丽,生活更幸福。为此,法官提出以下建议:
增强环保意识,做好预防措施
大家应通过各种媒介,了解目前生态环境的现状以及保护环境的相关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在生活中,用行动支持环保,比如在生活中,将废旧电池、金属、塑料、玻璃等制品,分门别类、综合回收利用,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在生产中,从事危险物品的处置时,要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做好预防措施,防止危险及污染扩散。
学习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准入
目前我国有很多环保法律法规,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为生态环境提供全方位的保护。除了刑法规定之外,环境保护法律更多地集中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方面。对于可能污染环境的从业者而言,要提前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晓行业准入制度,提前办理相关资质证书,接受环保部门、社会公众、媒体舆论的监督,规范从业行为,杜绝污染事件。
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进行报告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也应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途径了解环保知识以及污染环境的相关案例,提升保护环境意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环保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汇报,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对于企业而言,尤其是化工企业,经营内容应当向当地居民进行说明,并且将可能带来的污染及其对污染的处理方式进行及时披露,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共同防范环境污染事故。
龙江普法 转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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