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的意义(行己有耻的道德自觉)(1)

明末清初的洪承畴,因叛明降清而成了为人不齿的贰臣。据说,有一年过年,他在自家的门上贴了一副对联:“诗书传家久,礼义继世长。”不料,第二天却发现对联被人调换了。那新换的对联,上联是“一二三四五六七”,下联为“孝悌忠信礼义廉”。洪承畴一见,顿时气得暴跳如雷,急火攻心,随即大病一场。

一副对联,为何有如此的杀伤力?原来,这是一副掐尾联,上联暗含“忘八”,下联隐喻“无耻”。古有八德,“忘八”即忘却第八德——耻,也是无耻的意思。当时人就用这副对联,来斥责洪承畴叛国投敌、卖主求荣的无耻行径。

人人皆有羞耻之心。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体会到羞耻之心的存在,如做了错事,受到责罚时,会感到一种羞耻。

但有了羞耻之心,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拥有耻德。我们探讨耻德问题,必须首先对耻的缘起及其价值评判标准进行审视和界定。

作为八德之一的耻德,大致形成于春秋战国时代。我们从文献中可以看到,孔子对于耻已有一些论述,并提出了“行己有耻”的命题。到了战国时代,孟子对耻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诠释,使耻真正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道德范畴。但是,耻意识和耻观念的出现要更早。

“耻”,原本写作“恥”。《说文解字》解释“恥”:“辱也。从耳,心声。”从字形来看,耻是一个会意字,原义主要是表示一个人有闻过和行过而心生惭愧的情感状态。当原始人类知道用树叶或兽皮遮蔽隐私部位的时候,耻的意识就开始萌芽了。从这个意义上讲,“衣”代表了人类的道德自觉,可以说是人脱离动物界的重要标志。

耻感的萌生,表明人类已经初步具备了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意识。这是因为,耻感实际上是对自己行为的一种自我判断,即当意识到自身行为之非、恶、丑时,就会自然而然地生发出羞愧的情感。《六书总要》释“恥”曰“取闻过自愧之意。凡人心惭,则耳热面赤,是其验也”,表述的就是这样一种情感。

古人最早谈耻,是将耻与人的过失相联系。《周礼》中说:“凡民之有袤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意思是说,凡民有邪恶的,三次谴责如果不改的,就加以挞罚;三次挞罚仍不改的,就要交由司寇施加刑罚,让他坐在嘉石上羞辱他,再交到司空那里罚服劳役。人们认识到了过错,才会有所愧疚;有了这种愧疚之情,才有了道德的自觉。

在西方,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在其《修辞术》中,也将“羞耻”界定为“一种与坏事相关的痛苦或不安”,并列举了懦弱、不检点、吝啬、卑贱与谀媚等五种与耻有关的情感活动。

耻是一种社会性情绪,在很大程度上是个体关注他人评价的结果。一个人只有通过社会交往,或者人在社会中,才会发现自己的不足,才会产生相应的耻感(道德自觉)。由此,人们才会发现自己的道德良心,从而实现对自己行为的不断约束和完善。

虽然耻首先表现为人的一种情感,但透过人的这种情感体验,我们发现,在这些耻感的背后,潜藏着一种非情感性的因素。这种非情感性,即表明了人的某种理性,而这种理性则集中表现了人的道德自觉。也就是说,耻感的生成,离不开人的理性因素作为支撑。这种理性因素与人们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关。

宋代学者朱熹说:“耻,便是羞恶之心,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这里强调“人有耻”,即指一个人做人行事,要有知耻之心,要能够比德上进,即要有耻德。之所以如此,究其根本,是因为耻德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而一个人只有拥有了耻德,才知道有所不为,才明白见贤思齐,比德迁善,才能够循礼而动,畅行天下。

明儒顾炎武说:“博学于文,行己有耻。自一身以至天下国家,皆学之事也。”“行己有耻”是一个社会人重要的立身准则。(宋立林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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