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 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 号)、《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社[2018]86号)、《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19]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9]17号)文件规定,现将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2月28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38-7233456
附:新泰市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新泰市政府公示原网址(含附件):
http://www.xintai.gov.cn/art/2022/10/21/art_47996_10311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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