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工程发包: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肢解发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低于成竞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2)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3)委托建设工程监理

(4)施工阶段的责任和义务:

※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质监手续;

※甲供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与合同;

※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安全监理实务内容(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安全生产法考点二)(1)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工程承揽:

※具有相应资质

※禁止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2)勘察设计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必须遵循强制性标准

※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应根据勘察结果设计

※设计文件应符合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合理使用年限

※注册师们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并负责

※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对建筑材料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参加质量事故分析,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工程承揽:

※具有相应资质

※禁止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2)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教育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包负责,总分包连带责任

※按图施工,不得擅改;发现有错,及时提出

(3)质量检验

※材料进场必须检验,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在建设或监理监督下见证取样送检

※隐蔽工程隐蔽前,通知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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