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对于同一标包或者不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均只有一次投标机会。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作为代理商的投标人在一个标包中递交了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对其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修正)(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令第23号)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不同标段供应商可以同一人投标吗(投标人是否可以代理多个不同品牌产品投标同一项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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