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从四川眉山凯旋广场苏源路口一家洗衣店拿回自己“失而复得”的衣服,黄女士虽然删除了在网上发的帖子,但对店主给出的解释仍十分不满:原价三千多元的衣服,丢了只赔350元,自己发帖曝光后不久,店主又找到了衣服,并坚称他们没错。

洗衣店的店主袁先生则表示,衣服是因为黄女士多日未来取件,遗落在角落里,之后自己找到了并第一时间通知黄女士,赔偿标准是按照《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来执行的。

在理发店丢东西怎么维权(失而复得的西服)(1)

1月18日,黄女士取回了西服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于2014年公布,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没有做出书面保值清洗约定的,按普通衣物洗涤和普通衣物赔偿处理,最高不超过2000元”、“若丢失或因损坏不能穿着的,按洗涤费10~20倍给予赔偿”。

在采访中,多名消费者表示并不知道有此办法,而且2014年的消费水平和现在已不可同日而语,现在有的衣物数千甚至上万元,丢失了难道只能以洗涤费10~20倍或不超过2000元给予赔偿吗?

洗衣纠纷

西服洗“没”了,消费者不满赔偿金额

1月17日,听店主说衣服丢了时,黄女士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不过当听到店主给出的赔偿价格时,黄女士有点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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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送去清洗的衣服

黄女士于2020年11月4日在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口这家洗衣店送洗了一套西服,期间因有事耽误了,直到2021年1月17日才去取。店主寻找后告诉黄女士“衣服丢了”,并给出赔偿价格:洗衣费35元的10倍,即350元。

对于这个价格,黄女士表示不接受,称要么拿回衣服,要么赔偿同等价位的金额。店主则让黄女士证明其衣服品牌,并提供衣服购买发票。

“西服是定制的报喜鸟西服,价格3000元,只穿了两次。因为是这家洗衣店的会员,所以送洗的时候就没有注明。”黄女士说,衣服买了两三年了,发票早就不见了,而且衣服都不见了怎么证明品牌?况且,洗衣时也没说掉了就按照洗衣费的10倍赔偿。

沟通无果

网上曝光后,洗衣店主称衣服又找到了

沟通无果后,黄女士在网上发帖维权。谁知,帖子发出不久,店主给黄女士打来电话称衣服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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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黄女士(右一)取衣服时和店主理论

1月18日,黄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店铺要求取走自己的衣服,但店主袁先生要求黄女士删除网上的消息,并称黄女士发的消息影响到店铺的生意了。

在旁人的沟通下,黄女士删除了帖子。她支付了35元洗衣费后,将自己存在该店的钱结算清楚,并取走了衣服。

袁先生解释,黄女士的衣服是2020年11月送来洗的,按照约定3天就应该来取,但她差不多过了两个多月才来取。因为衣服放在店里太久,衣架变形,掉在了烘干机的角落旁,所以之前没有找到。

不过,袁先生也坦言,黄女士送衣服来的时候,没有提醒过黄女士进行保值服务,衣服洗好后也并未通知过黄女士来取,但“店内贴有顾客须知,而且小票上写清楚了的”。

双方说法

店主坚称没错,消费者质疑洗衣店弄丢衣服代价太小

在袁先生的店内,贴着一张落款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起的“顾客须知”,上注明:衣服保管最长时间为14天,三个月以上未取丢失等本店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价值两千元以上的衣物可实行保值精洗。对于350元的赔偿标准,袁先生称,这是按照《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来执行的。

在理发店丢东西怎么维权(失而复得的西服)(4)

店主袁先生在清洗衣物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办法于2014年公布,其第九条、第十一条称:“没有做出书面保值清洗约定的,按普通衣物洗涤和普通衣物赔偿处理,最高不超过2000元”、“若丢失或因损坏不能穿着的,按洗涤费10~20倍给予赔偿”。

袁先生多次坚称,此事不是自己故意的,之前确实没有找到衣服,便按规定赔偿,后来又找到了衣服。店方在此事中并没有错。

对于袁先生的说法,黄女士并不认同。“店主的态度恶劣不说,他真的是一点都没有觉得是自己店的责任。”黄女士说,按照这个标准的话,洗衣店丢衣服的代价太小了。

“假如一件衣服五千元,如果洗衣店别有用心故意弄丢了,赔消费者洗衣费的10倍(350元),即便将这衣服标价千元,洗衣店也能轻松赚几百元,吃亏的是不是消费者?”黄女士说。

街头调查

多位市民不知相关办法,几乎无人选择保值清洗

红星新闻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名干洗店主和20余名曾在干洗店洗过衣物的顾客,询问是否了解相关办法的出台及内容。

多家干洗店主均表示“知道”,而20余名顾客(均为住在眉山城区的上班族,年龄为25~55岁左右)中,仅有2人表示清楚。多名店主和消费者表示,几乎没人选择过保值清洗服务。

在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中,多名消费者表示,2014年制定的办法已经滞后,现在一件衣物动辄成千上万,如果丢了,只能以洗涤费10~20倍或不超过2000元给予赔偿,那以后谁敢去干洗衣物?有消费者称:“洗坏了好歹还有个衣物,要是店家故意弄丢了,随便赔个几百元了事,违法成本就太低了。”

“处理该类纠纷时,一般都是商家和消费者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眉山市消保会主任张权介绍,之前没有相关纠纷处理办法,后来办法出台,一些调解都依办法为基础,为消费争议的快速处理提供了指引。“前几天一件衣物被干洗坏了,消费者投诉后,消保委出面协调,干洗店赔偿了消费者几百元”。

不过,张权也表示,洗涤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将重点分析消费者的有关投诉建议,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工作,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希望消费者树立从事后维权前移至事前明确衣服价值、保值金额等消费意识。

律师支招

贵重衣物,消费者最好保留购买票据或进行书面保值清洗约定

1月19日,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认为,《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不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消费者与干洗店间,是洗涤服务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张柄尧认为,洗衣店丢失衣服或损坏衣服,属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作为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而非《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所确定的赔偿额。

具体司法实践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对于实际损失部分,消费者有举证义务。若消费者没有购衣票据等,可能会因举证不能承担相应诉讼风险。因此,对于家中的贵重衣物,消费者一方面最好保留相关购买票据。另一方面,若票据缺失,最好按《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所提倡的,进行书面保值清洗约定,以免陷入纠纷,处于不利局面。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年也表示,《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不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仅为行业协会指导性规范,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可以起到一个指导性的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摄影报道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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