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统计管理制度(7).病案封存制度

病案封存制度(病案统计管理制度)(1)

文化体现,管理理念,工作准则

病案封存制度

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时,病案统计科应及时协助临床科室封存病案资料。

二、节假日、下班时间需封存或启封病案资料时,由院总值班电话通知病案统计科。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病案统计科应安排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接电话后1小时内必须到达科室。

四、住院期间病历资料封存流程:(一)患者住院期间发生医疗事故或争议,患方要求封存病历资料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和医务科(上班时间)或院总值班(下班时间或节假日)报告。(二)患方在场人员应在案封存袋上签署姓名、标注封存日期和时间,并加盖手印。

(三)封存的病历资料在病案统计科登记后由医务科保存。

五、病人出院后病案资料封存流程:

(一)患者出院或死亡后因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争议要求封存病案资料时,由医务科通知临床科室相关医务人员和病案统计科工作人员。(二)封存时应将所需封存的病案资料复印后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病案资料复印件封存。(三)患方在场人员应在病案封存袋上签署姓名、标注封存日期和时间,并加盖手印。

(四)封存的病案资料在病案统计科登记后由医务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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