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阳漂泊多年,52岁的刘某决定重回河南老家。可是跟房东的租约还没到期,为了减少押金损失,刘某将房间转租给了吴某。搬走的时候,刘某还将自己安装的热水器留给了对方。可没想到,这份“好心”酿成了大祸。入住3个月后,吴某因使用该热水器意外死亡,家属将刘某和房东王某告上东阳市法院。近日,该案宣判。

得知吴某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消息,刘某不敢相信。刘某称,热水器是自己2013年安装的,用了多年没出现过什么问题。

法院调查后发现,刘某安装的热水器需要借助煤气燃烧升温,必须安装在有外墙的卫生间,并装相应的排烟管道,使用过程应保持通风,否则有极大安全隐患。

然而,刘某租住的是酒店式公寓,卫生间的墙对着走廊,没有窗户、也没有安装排烟管道,吴某入住后对此毫不知情,洗澡时,由于未注意保持室内通风,导致废气无法排出造成死亡事故。

租户入住后热水器损坏(前租客好心留下热水器给现租客)(1)

前租客好心留下热水器给现租客,酿成大祸谁来负责?

图源:网络(图文无关)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使用热水器的过程中,自身未尽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前任租客刘某将涉案房间转租吴某后,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违规安装的热水器作为租赁物的设施提供给吴某使用,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刘某曾警示吴某应将热水器拆除或不得使用,过错较大,应承担60%的责任;同时,刘某多年来曾多次续租涉案房间,但王某作为房东,却从未对涉案房间作安全检查,未及时发现和排除热水器的安全隐患,显然未尽到出租人的管理职责及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存在过错,应承担10%的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刘某赔偿被害人损失55万余元,房东王某赔偿9万余元。

法官提醒,在结束一段租赁关系时,作为上一任租客,切勿在租赁物中留下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件或设施,否则即使人离开了,该承担的责任还是会找上门;作为下一任租客,切勿草率使用租赁物中尚未确保安全的各项设施,以免发生意外;作为房东,应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时常检查租赁物,切勿疏于管理。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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