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南京市教育局提出十项措施,以减轻小学生学业负担,主要包括:

  1. 改革小学升初中招生办法,通过挂钩直升,推荐直升,划小片择优等招生办法,实行小学升初中就近入学;

  2. 在取消初中入学考试的基础上,在部分学校率先实行分项、分期、综合评估的考试方法,严格控制小学生考试次数。

  3. 控制学生作业量。

  4. 不准搞全班性补课或学科补习班。

  5. 不准采取变相手段要求家长代替教师对学生教学辅导等

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这十条规定包括阳光入学、均衡编班、“零起点”教学、不留作业、规范考试、等级评价、一科一辅、严禁违规补课、每天锻炼1小时、强化督查。在征求完了意见后,这份征求意见稿就没有了下文。但是此后学生减负政策几乎都是围绕这十项规定展开。

2000年学生减负起因(1992年的学生减负措施与25年后的现在有啥区别)(1)

比较1992年的减负政策与二十几年后的减负政策,现在的减负政策并无新意,甚至有回避了某些关键因素(例如招生)。从九十年代到现在,治理了二十几年的减负至今依然是个令教育界头疼的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我们有生之年还能看到学业负担问题解决的一天吗?

参考:王宁生. 南京市教育局采取措施减轻小学生学业负担[J]. 中国学校卫生, 1992(03):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