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河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推荐数量上浮约30)(1)

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限制,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评职称,将有一些新规定。老师们一起来关注~

举措1: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推荐数量上浮约三成

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门在今年组织实施教师正高职称评审推荐时,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快教师职称改革。

为了把特别优秀的教师推荐出来,在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决定在以往国家核准数量的基础上,上浮30%左右进行推荐。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制定科学的推荐办法,坚持以德为先,切实把师德高尚、教学技艺精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为基础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育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出来。要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原则,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正、副职)职务的,不得超过当地推荐总人数的2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教育厅,参考各地教师队伍规模、整体教育教学情况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各地推荐数量。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数量

单位

推荐数量

单位

推荐数量

郑州市

33

巩义市

3

开封市

14

兰考县

3

洛阳市

24

汝州市

3

平顶山市

13

长垣县

3

新乡市

18

滑县

3

焦作市

12

邓州市

3

濮阳市

14

永城市

3

鹤壁市

6

鹿邑县

3

安阳市

14

新蔡县

3

三门峡市

8

固始县

3

许昌市

15

省直单位

14

漯河市

8

南阳市

30

商丘市

25

周口市

26

驻马店市

23

信阳市

22

济源市

4

合计

353

举措2:明年起初级职称不再组织评审

将职业高中教师职称并入新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今年职业高中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从2020年起,职业高中教师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申报职称,原评聘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职业高中教师,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职称系列高一级职称。

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南将优化初级职称评价方式。包括教师在内的初级职称全部实行初聘、考试或者考核认定的方式,不再组织评审。

举措3:畅通渠道打破户籍、地域等制约

我省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

从2019年起,在河南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河南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河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推荐数量上浮约30)(2)

来源 |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审核 | 陈 凯

责编 | 黄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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