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不交公摊电费会怎么样 用电越多公摊越多(1)

越秀区天誉商务大厦公寓业主苏小姐向南都“记者帮”反映,称公寓物业管理公司未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规定,没有将公摊电费按单元建筑面积平均分摊,业主电费明细不公开,算下来平均每度电4元多。业主曾多次向12345投诉此事未果,希望记者帮关注此事。业主质疑:公摊电费未按协议计算

苏小姐告诉记者,其于2019年6月在东风东路753号天誉大厦购买了一间公寓,面积共20.72平,权利性质为商品房,商业用途,同年年底拿到房产证,已与大厦物业广州市天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誉商务大厦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该协议中第四条规定“公共水电费根据有关规定按单元建筑面积平均分摊。”

但苏小姐表示,物业并未依此执行。苏小姐提供的水电费缴费通知单显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苏小姐公寓共使用126度电,电费总额为542.7元,并未显示单价,但电费总额除以公寓的用电数量,算下来每度电单价为4.3元。物业对此解释为电费总额已加入公摊电费。

去年开始,苏小姐曾多次12345热线反映电费收费不公开不透明问题。12345热线回复称,已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公示业主水、电、公摊计算方法及小业主的水、电费用明细。

随后,天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贴了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的水电明细表,称每户电费等于数月内电费合计金额除以所有住户分表读数总和,再乘以每户使用电量。可以看出,电费分摊的主要影响因素为住户用电量。

对此,苏小姐认为物业目前的分摊方式违反协议,不按单元建筑面积平均分摊电费,有损已缴费的业主利益。但物业工作人员称,物业目前没法收集所有业主面积数据,无法进行分摊。

物业称正在沟通,业主称仍未解决

苏小姐称,希望物业能打开电表房,或者把业主每月的电表读数拍照公示。但物业工作人员并未回应此诉求。

3月17日,天誉商务大厦物业陈小姐回复南都记者称,“电费公摊问题,业主和我们有沟通这个事情怎么解决,之前他们(业主)说按面积分摊,我们已经从房管局调出面积,要约他们过来开会讨论。”

3月24日,苏小姐告诉记者,此事仍未得到协商解决,“物业让业主投票一个电费公摊方案,但协议里写了按面积公摊,为什么还要投票?”

律师:业主可投诉或申请进行调解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知名公益律师廖建勋表示,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十六条第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单价、金额,按照实际费用和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因此,本案例中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开公摊用电数据、单价、金额等信息,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公开,业主可以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十四条第规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由行政部门责令物业公司改正。针对物业公司不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收取公摊电费的行为,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有变向提高电价乱收费的行为,也可以向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黎玉莹 实习生温泳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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