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已经强调了很多很多遍,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不该干的千万别干 这事千万别干?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不该干的千万别干 这事千万别干

不该干的千万别干 这事千万别干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已经强调了很多很多遍

但仍有个别驾驶人以身试法

我们再来看两个酒驾案例

11月12日晚间,河北支队新开河大队交警在天泰路沿线设置点位,开展酒驾醉驾夜检行动时,发现一辆行驶的白色小客车突然停在距离检查点位约百米处,隐约看到一名驾驶人迅速从驾驶座下车,与副驾座位的人员进行换座。当交警来到车前,“您是喝酒了吗?怎么还换座呢?”面对交警的询问,已经完成换座的两人略显紧张地看着交警,并一口咬定并未换座。最终,在交警出示的事实证据面前,男子承认了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已依法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酒精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

很多驾驶人错误地认为

只要不是刚喝完酒就开车就“不算”酒驾

或者相隔几小时酒醒了就“没事了”

但如果酒驾侥幸上路

造成的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

11月12日21时45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崔黄口大队交警在崔杨路沿线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客车临近执勤点位,突然刹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违法,其表示,被查处当天中午,他在家中饮用了白酒,自认为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已经没事了”便在晚间驾车出行。

交警提示

针对冬季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全市交警将与多警种协作,持续加强对重点路段的管控,严查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消除“流动”的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广大驾驶人应自觉做到抵制各类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来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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