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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科教名师大讲堂直播(热点课堂别让少儿演艺)

少儿科教名师大讲堂直播

【热点链接】

1.近日,由7位小男孩组成的偶像男团“天府少年团”刚出道,就因组合成员年龄问题引起热议,受到网友的吐槽和质疑。原来,这个组合由7名男孩组成,成员的平均年龄只有8岁,最小的7岁,最大的也仅有11岁。

2.近些年,随着一些童星的迅速蹿红,点燃了不少父母内心的童星梦。童星,一个迷人又危险的词语。不可否认的是少数童星确实名利双收,这也让越来越多的孩子对“童星梦”趋之若鹜。不少家长也以孩子站上舞台为梦想,奔着名利推着孩子去唱歌、去跳舞、去演戏、去直播等等。

【政策理论】

1.背景

在经济发展水平日渐高涨的当下,人们在追求物质精神的同时,也注重精神追求,这也催生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而时下,在文化产业日渐专业化的趋势下,少儿演艺是一片蓝海,很多小孩被推到了荧幕前。加上网络直播的兴盛,看似给童星提供了新的路径,除了想方设法地走上荧幕荧屏,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甚至开启了网络直播,不可否认“童星梦”其实是父母对子女的美好期待。

2.危害

(1)未成年人处于人格塑造的关键阶段。在孩子培养阶段,家长过于关注名利,让孩子过早进入名利与金钱的世界,会让孩子本该在天真无邪的年纪经历成年人的生活场面。失去孩子的天真,甚至让孩子沦为家长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或者成为家长为了实现自己目标的工具人。

(2)通过持续性的灌输和引导,与孩子本身的生理与心理发展特点不符合,会促使孩子处在早熟状态。长此以往的话会影响孩子正确三观的形成,更不利于塑造健全的人格。

(3)尚未成年,就被推向市场,走上追逐名利的道路,这使孩子脱离正常的生活学习环境,本该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反而失去了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会造成教育“欠账”,对于孩子而言不利于日后步入社会,对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而言也不利于实现。

(4)有不法分子利用孩子心智不成熟、分辨力差和自我保护能力弱等特点,引诱他们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甚至有的经纪人缺乏职业操守,以培养孩子为由,对孩子进行虐待甚至侵害。这些无论是从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对孩子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

(5)童星的头衔,将“出名要趁早”的错误价值观传递给社会,从而造成部分人错误思想的根深蒂固,比如出现读书不如当童星、读书不如当网红等这样的言论,同时助推粉丝群体低龄化,造成不良的社会氛围,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3.原因

(1)父母“望子成星”的迫切心理。父母对孩子价值观的养成与培养起到很大的作用,在孩子成长的路上,总有一些“别人家”的孩子,令人羡慕。但在名利与金钱的驱使下,有的家长抱有走捷径的心态,对少儿演艺路存在认知上的偏差,认为演艺培训的道路是将孩子天赋最大化的途径,觉得这是孩子成长、成才、成名的最快形式。

(2)部分经纪公司、培训机构的推波助澜。当下“童星”火热的态势,加之部分家长走捷径的心态,让部分经纪公司、培训机构抓住契机,有机可乘。而且在经纪公司看来,小演员思想意识不高,没有太多的要求,对社会事件辨别度不够,这对于经纪公司和培训机构而言,好管理,更容易管控和智慧,甚至更容易沦为“工具人”,再加上孩子天性美好且真实,观众更加喜欢,关注度会更高。在各项优势的驱动下大肆向家长宣贯演艺行业的“暴利”,甚至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让家长放下戒备之心,让孩子在商业活动中,成为了 “试验品”。

(3)监管部门对少儿培训市场的监管不到位,对于少儿培训市场的规范与约束力不足,甚至没有对于少儿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准入门槛比较低,从而助长了部分培训机构与经纪人的嚣张气焰。

(4)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目前,我国少儿演艺行业明确的制度规范,依然是空白点,相关的原则性规定,只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广告法等零星出现过,法律的空白让部分人钻了空子。

4.对策

(1)家庭教育应守住最后的底线。作为孩子人生的第一位老师,家长一定要明确,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期,培养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健全孩子的心智、让孩子在宽松且温馨的环境中生活、享受童年的乐趣显然是更为重要的事。家长要切忌将自己的人生追求依托于孩子去实现,甚至存在“鸡娃式”教育,毕竟演艺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很多人可能都只是参与者,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获得功成名就。父母应该思考,如何培养孩子在平凡的生活中实现人生的突破与成长,走真正适合孩子发展的道路。

(2)少儿演艺培训机构、经纪公司应当明确自身行为规范。行业应该明确少儿演艺能力的培养与成年人演艺之路的培养有很大的差异,应该根据少儿群体的特征,做到因人制宜,因特施计,根据少儿群体的特点,打造适合他们本身发展的一些演艺道路。同时明确自身职责,加强自我管理,增强职业责任感与社会使命感,为少儿演艺之路提供更加专业化与规范化的指导,真正做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3)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尽快开展行业整顿。比如规范行业的准入门槛,对于少儿经纪公司和培训机构,需具备行业要求的资质,除了营业资质以外,作为经纪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必须是健全的人员。同时加大对无资质经纪公司和经纪人的清理力度,并对少儿演员行业从业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少儿进入经纪公司和培训机构学艺,也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尤其是在训练营或者去集中参演的少儿,可以纳入到公安追踪备案体系。

(4)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少儿演艺市场,随着市场的发展在不断壮大,同时也存在乱象频出的现象,完善行业法律法规能够促进行业发展规范化。比如进一步明确未成年演员的参演标准与参演要求,对其参演的剧目、内容、角色、时间、带队负责人、生活场地等进行规定,以法律保护未成年演员的合法权益。

【知识运用】

1.当下,少儿演艺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童星梦”也随之成为很多家长培养孩子的方向。对于这种“童星梦”,请问你怎么看?

2.你们单位要开展一次正确对待“童星梦”的宣传活动,领导交给你负责,请问你会如何组织?

3.你是一名乡村小学一年级班主任老师,一名家长在办公室门口,嚷嚷着想要给自己7岁的女儿办理退学,声称自己的孩子就是天生的演员料,要送去学表演。此时,你该怎么办?请现场模拟。

4.你是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接到社区群众投诉,声称有一家少儿艺术培训馆,骚扰单元楼里的居民,自己就是被骚扰者之一,该艺术培训馆的工作人员打着“宝宝有梦,我们帮你圆”的旗号,大肆宣传“出名要趁早”的理念,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领导交给你负责,请问你怎么办?

别让少儿演艺“坑”了娃

1.【评分要点】

(1)能够正确认识“童星梦”的背景。如今在精神文明建设下,文化产业日渐专业化,相对于成人演艺,大众更加喜欢少儿演艺的真实性与纯真感等。

(2)能够认识到“童星梦”产生的危害。如会让孩子失去童真童趣,成为父母获取经济利益的工具人;不利于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影响人格培养;造成未成年人教育的缺失,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义务教育法;向社会传递“出名要趁早”的错误价值观,影响社会氛围等。

(3)可以认识到“童星梦”产生的原因。如父母望子成龙的心理;部分经纪公司、培训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推波助澜;监管部门对行业监管不到位;我国少儿演艺行业尚无统一的制度规范等。

(4)能够提出合理的对策。家庭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应该结合孩子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培养方向;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行业整顿,治理少儿培训与演艺行业的风气,规范行业发展;完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演员的标准,演绎的内容,时间等。

2.【评分要点】

(1)能够明确宣传的主题,如“警惕演艺之坑,共筑少儿童真”等等

(2)能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请示领导相关要求:如宣传的规模,涉及的范围;向被宣传的家长群体了解情况,如对于“童星梦”的看法,自己培养孩子的方向与原因;向有经验的同事寻求经验的帮助,如在类似的宣传活动中需要注意的细节以及如何保障最佳效果等。

(2)能够做到多种宣传方式相结合展开宣传。如果通过进社区开展宣讲会的方式,要注意宣讲人的邀请与宣讲内容的选定工作;可以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以漫画的形式展示育儿中,童真的可贵性;可以制作相应的视频通过与学校对接,在家长会期间进行播放,引导家长观看。

(3)能够及时跟进宣传效果,如通过走访或与群众唠家常的方式了解在宣传后家长对于“童星梦”的看法,与宣传前收集信息进行比对;或通过单位官网与官微的方式进行二次宣传,引导更多人正确看待“童星梦”。

3.【评分要点】

(1)能够正确定位自己的身份,班主任的身份的特殊性。对于小学一年级学生,班主任老师更是孩子入学路上的引路人。

(2)能够安抚该家长的情绪,表明理解该家长做法的初衷。如XX妈妈,您先先别着急,慢慢讲,我也很能理解您,毕竟我们都是做父母的,我能理解您望子成龙的心情,也能理解您想根据自己孩子的特长和优势给予孩子更好的教育等。

(3)能说明学校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比如现在XX还小,过早让她脱离学校教育,进入演艺行业,对孩子来说,无论从生理与心理上而言,都会有一定的伤害。学校教育能够让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上学儿童有法定的受教育权等。

(4)能够提出一定的建议。比如在孩子教育的路上,给予孩子应该有的支持与帮助,在接受学校教育的同时,给予孩子学习表演的时间和空间,比如通过兴趣班的方式。等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可以根据孩子自己个人的意愿与倾向,选择走艺考的道路,再进一步接受艺术的熏陶等。

(5)要有较强的演绎能力与交流感。

4.【评分要点】

(1)能够安抚投诉群众的情绪,并且表明会帮助他解决问题。

(2)向群众详细了解投诉艺术馆相关事项,如是什么时候被“骚扰”的,一般改艺术馆的工作人员是什么时间段去单元楼或者社区内宣传,他们宣传的内容大概包括什么,有没有拍到一些照片或者视频等,在询问的同时做好记录,以便后期了调查使用。

(4)告知群众会根据了解的情况进行调查。如通过暗访艺术馆与走访该群众居住单元楼里其他居民的形式,了解其他居民对艺术馆的评价与想法,对艺术馆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实际情况。

(5)根据调查结果处理问题。通过暗访与走访的形式,如果发现该艺术馆执照合规,属于正常少儿兴趣办宣传经营的话,向其说明平凡宣传已经存在扰民情况,要求负责人在维护社区文明与和谐的前提下进行宣传,并将情况告知投诉群众。

如果发现该艺术馆确实存在大肆宣传“出名要趁早”的理念,对社区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的话,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的话,要求该艺术馆负责人停止宣传,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负责人向社区居民进行公开道歉;如果情节较重,且性质恶劣的话,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并处理。

(6)调查与处理结果汇报领导,后期加强对辖区内少儿艺术馆的了解和跟踪,通过走访的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融洽社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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