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干部和工人的编制一样。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干部,工勤岗位是工人,身份区别在岗位上体现。而不是像行政单位一样,干部使用行政编制,工人使用工勤编制,在编制上直接区别开来。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人员可以按岗位晋升管理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岗位晋升职称,工勤人员也可以从低级工、中级工依次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并享受岗位和级别对应的工资待遇、福利津贴等。所有的这一切,对于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来讲,和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与编外的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

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超编调动等原因形成的暂时性“非在编人员”。这类人员可以使用编制,只是单位编制没有空缺,暂时无法使用。通常可以采用三种形式,要么由机构编制部门调剂增加编制入编,要么由组织人事部门调整到有空编的单位任职,要么等单位因退休、调动等原因,自然减员后腾出编制后入编。

另一种编外人员,是指非体制内的临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合同制人员。事业单位由于事多编少引起的人编矛盾,暂时无法通过增加编制解决,就只能使用一些编外人员,以补充工作力量不足,从而导致编外人员的出现。这些人员,无法像事业人员一样使用编制,无法正常晋升,个人前途受到极大限制。工资水平也比在编人员差了许多,根本无法实现“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在编人员享受的福利、津贴、补贴等,也和编外人员没有关系。干着同样的活,却因为一纸编制,出现天壤之别。除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和在编人员相仿外,其他编外人员的收入水平及工资增长,都要受到地方财政状况和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的影响。工作稳定性也不如在编人员,受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变化影响,都有可能失去工作机会。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与编外的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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