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广州日报

拉萨市首届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最高可获40万元资助)(1)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中山市日前制定了《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意见稿规定技能大师工作室最高可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最高可分两年给予总额40万元的经费资助。

大师工作室初选名单将公示7天

根据《意见稿》的要求,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本条件是需要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而申报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基本条件是工艺美术大师应具备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国家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坚持设计创作实践,完成带教任务;大师的继承人(传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一定艺术理论基础和艺术创作经验。

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3名职业能力建设评审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初选名单。

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5名以上专家进行评估和现场复核,提出评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中山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初选名单。

审议通过的工作室初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并授予技能大师或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牌匾。

大师工作室承担5项职责

根据《意见稿》的要求,大师工作室要以服务企业、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宗旨,立足企业、院校,面向行业,承担5方面的职责与任务。

攻关: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发挥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传艺:建立名师带徒制度,通过技艺传承、精品制作、资料整理、理论研究,培养能够继承传统技艺和知识体系,掌握实际技能的继承人(传人),为企业及社会培养技能骨干。

研发:制定大师工作室项目计划,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同业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交流:开展技术交流活动,加快高技能人才聚集,形成技术创新团队,为技术研修、创新、教学改革等提供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

传承:促进传统产业发展,不断提升传统技能、传统工艺美术与中山市红木家具、灯饰等传统产业的结合度,提高传统产业的工艺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大师工作室可获10万~40万不等的补助

根据《意见稿》,市财政对经认定的大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支持资金从中山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大师工作室场地、设备设施更新完善(含场地租金、原材料购买等),开展培训、传艺带徒、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

其中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补助,补助资金支付到申报单位。对投入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建设经费不少于30万元的承办单位,分两年给予总额40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中,认定当年给予20万元资助,第二年绩效评估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给予余下20万元资助。

此外,对授予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的评选。对工作室领办人,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各级人才荣誉称号评选。对大师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骨干,优先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对于履行任务成效显著的大师工作室给予大力支持鼓励。

《意见稿》还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定期检查大师工作室的运行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专家的选取同评审时一致)对大师工作室定期进行绩效评估。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暂停发放财政补贴,待整改合格后可予以补发。

若大师工作室的承办单位被注销或撤销;大师工作室或其领办人因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大师工作室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不同意继续领办、不再从事工作室相关工作,或离开申报单位等情况出现,市人社局将取消大师工作室称号,收回牌匾,并停发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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