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的四白汤(伤寒论大青龙汤证新解)(1)

太阳经证多表现为风寒表证,也有表寒化热证。 《伤寒论》(宋本)第38条云:“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此条所述之证,大部分医师认为是表寒兼有里热。但是细细推敲下,实际情况可能并不是这样。

有医者认为此证属于太阳病表寒化热证,笔者也这样认为。

此条之“烦躁绝非因于阳明或少阳“里热”,实乃寒束肌表,郁遏卫阳,阳气怫郁不能外达,初渐化热所致。仲景在条文中将“不汗出”二字置于“烦躁”二字之前,用“而”作为因果关系连接,已经说明“烦躁”是由于患者应该出汗而不出汗,卫阳郁闭化热所致。承接第48条所言的“若发汗不徹,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所说。

倘若认为此条“烦躁”系阳明或少阳“里热”扰乱神明所致,那么石膏剂量则应巨大,而不是仅用“鸡子黄”剂量。

大青龙汤是麻黄汤倍麻黄,减杏仁用量,再加生姜、石膏、大枣成方。

麻黄汤乃辛温峻剂,今倍麻黄并加生姜,其辛温之性更强。若本证有阳明或少阳“里热”,当会加重“里热”而使“烦躁”更甚。

本方麻黄用量为汉制六两约94g,“如鸡子大”的石膏重约56g,石膏剂量低于麻黄剂量,如此剂量的石膏,断难既清“里热”又能同时消除辛温药物对“里热”之影响。

然而仲景用白虎汤和白虎加人参汤清泄阳明里热,石膏用量重达1斤,约合今之250g。

如果此处之热为阳明,何不用大剂量石膏?如果再少阳何不用柴芩之类药物?

因此,引起“烦躁”之邪热,绝不在少阳或阳明之“里”,而只能在太阳之“表”,乃太阳病表寒化热所致。

大青龙汤之功效,也应该相应地表现为发散在表之风寒兼清在表之郁热,而非外散风寒、内清里热之表里双解剂。

或言之,若谓大青龙汤无清泄里热之功,那么目前临床用其治疗表寒里热证,为何能屡获良效?

笔者认为,现今医者临床所用的所谓“大青龙汤”,从临床运用时各种药物剂量配比情况看,已与《伤寒论》大青龙汤大不相同。

其石膏用量远远超过了麻黄用量,整个处方的清热力量自然大增。

有学者分析76例“大青龙汤”治疗验案后发现,其石膏平均用量为23~33g,而麻黄的平均用量为4~14g,石膏与麻黄的用量比例多为6:1、5:1、2:1。

综合以上所论,可知《伤寒论》第38条大青龙汤证,实为太阳风寒渐次化热之表证,病位只在太阳而尚未涉及它经。

此证与纯粹之太阳风寒表证和后世所云的风热表证,均不完全相同。既非单纯的风寒表证,也非单纯的风热表证。临证施治时,既不能单用麻黄汤、桂枝汤等辛温解表,也不能单用银翘散、桑菊饮等辛凉解表,可仿仲景大青龙汤法,予辛温解表之中掺入适量石膏、浮萍、蝉蜕等辛寒清透表热之品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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