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北京市交管局4月27日发布消息,因一起醉驾事故,男子刘某和他的女友赵某分别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其中刘某是涉嫌危险驾驶,赵某则是因为提供虚假证言。

交通事故中醉驾应负何种责任(男子醉驾发生事故由女友顶包)(1)

4月21日凌晨3点左右,通州区通马路与铺西路交叉口,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刮擦受损。通州交通支队在现场发现,只有报警人小客车驾驶员在现场。报警人对交警说,对方车辆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刚刚还在,就在他报警后,他们都找不到了。

民警随即开始调查越野车的相关信息,联系上了车主刘某。20分钟后,刘某和其女友赵某回到事故现场,车主刘某向民警解释说,他确实喝酒了,但没开车,是他女友赵某驾车。赵某也表示是她驾车,刚才是因为家里有急事要去处理,因此发生事故后两人打车先离开了。

交通事故中醉驾应负何种责任(男子醉驾发生事故由女友顶包)(2)

民警对二人进行酒精检测,刘某的抽血测酒结果为170mg/100ml,赵某的结果为0mg/100ml。随后民警传唤二人到交通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过调取录像,事发当时刘某处于驾驶位置,而赵某则坐在乘客位置。面对确凿的证据,刘某承认了自己由于害怕才逃离现场,并与赵某商定提供虚假证词的行为。

赵某因向民警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通州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通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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