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被网友怒怼(林心如护夫怒发文)(1)

看到这么恩爱,小编内心也是很祝福的

近日, 林心如、霍建华夫妇亮相机场,两人身穿T恤装扮简单,发现有人拍摄,“耿直boy”霍建华手指镜头保护爱妻。这一行为在网络上遭到炮轰,更有甚者认为作为明星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 针对“霍建华携妻子林心如现身机场,手指镜头组拍摄”一事,林心如表示如果连指一下都不行,那不顾隐私肆意拍摄不是变相受到保护吗?追星心切,跟拍无处不在,这到底合不合法呢?明星可以起诉他们吗?

媒体们断章取义,更是挖出成年旧事,对林心如及霍建华施加舆论压力。

对此,林心如发文声讨,并关闭微博评论。

林心如被网友怒怼(林心如护夫怒发文)(2)

疯狂跟拍违法吗?

其实,在我国并未专门立法禁止跟踪,所以基本不存在“跟踪”本身违反哪一条法律的问题。但对于刺探个人信息的行为并非都是合法的,而且很容易擦枪走火。

中国虽然没有专门对跟拍明星是否合法作出法律规定,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缺失。对包括隐私权在内的公民人格权的保护,宪法、民法和刑法中均有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此外,侵犯隐私权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通常讲的“不告不理”。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遭遇了类似的被跟踪偷拍事件,你当然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这是对你隐私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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