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紫(1919—1999)

歌剧刘胡兰窦娥冤曲作者简介(歌剧刘胡兰窦娥冤曲作者)(1)

陈紫

中国著名音乐家陈紫,原名陈先艺,字子树,广东惠阳人。陈紫的父亲在法院工作,家中没有从事音乐的人。然而,陈紫所上的小学却是一所重视音乐教育的学校,使他受到了很好的音乐熏陶。在这所学校里,陈紫接触到古今中外的一些优秀音乐作品,这些对他以后从事音乐创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后来,陈紫随父亲到北方谋生,先后就读于北京与上海的中学,特别是在上海,文化市场的火热,中西文化的交织,都让陈紫有一种深深的感受,从而对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从此,陈紫开始在业余时间学习唱歌,逐渐地接触到了更多的中外作品。

除了爱好音乐以外,陈紫对文学更是爱好,并有着较好的文学功底,这对他以后创作歌剧具有很大益处。在陈紫的性格中,常有一股热情和激情,这使他在中学时代就积极地参加过“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1937 年,带着对音乐的爱好,陈紫考入了北平师范大学音乐系。可是由于北平的沦陷,使陈紫辗转去了延安,报考了抗日军政大学,翌年又考入了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师从于冼星海、吕骥学习作曲与指挥。在鲁艺,陈紫得到了冼星海对于创作中国音乐必须要根植于民族土壤、对于西洋音乐要借鉴于它的创作手法、对音乐创作一定要注重强调个性表现等教导,这些都使陈紫在以后的创作中受益匪浅。毕业后的陈紫留在了鲁迅艺术学院音工团,后来又在音乐研究室从事创作工作。

延安文艺整风运动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秧歌运动,陈紫积极地投身进去,不但演唱秧歌剧,还创作秧歌剧,如他创作了秧歌剧《拖辫子》(1945)等。1945 年,陈紫与歌剧《白毛女》剧组的其他同志一起,参加了对《白毛女》的创作,陈紫为曲作者之一。1946 年,陈紫随鲁艺文工团前往东北,先后为东北鲁艺音乐系教员、鲁艺文工团三团团委和四团演出科长、东北鲁艺歌剧团团委兼音乐系作曲教员等职,创作有《全家光荣》(1946)、《复仇》(1948)等一批秧歌剧。在东北,陈紫深入生活,如饥似渴地学习当地的民族民间音乐,这种好习惯伴随了他的一生。在以后的创作中,无论走到哪里,陈紫都很注重向当地的民族民间音乐吸取营养,还积极地学习当地的语言。他认为,音乐的独特魅力同语言有着紧密的关系,各地方、各民族音乐所要展现出的不同特点和特色,都要有语言的功力在其中,特别是生活为创作的源泉这一点,应是作曲家们永远需要遵循的一条原则。

通过一系列的创作,陈紫对歌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歌剧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他,使他认定自己要终生从事对歌剧的创作。从此,陈紫在歌剧创作上投入了很多的精力去努力钻研。1946 年,陈紫创作的歌剧《两个胡子》,开始尝试性地运用大段咏叹调,同时也尝试用戏曲的板腔式来进行表现。这年,他还创作了歌剧《全家光荣》以及《抗大大合唱》、《雪落在中国土地上》等大型音乐作品。1947 年,陈紫又创作了歌剧《永安屯翻身》,在这部剧中,他采用了东北地方性的音乐曲调,并探索解决民族歌剧中宣叙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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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刘胡兰》

新中国成立后,陈紫仍然致力于对歌剧的探索,先后创作了小歌剧《好军属》(1949),歌剧《牧羊姑娘》(1950)、《花来满山头》(1950)等,演出后获得了好评。1954 年,陈紫与茅源、葛光锐一起投入对歌剧《刘胡兰》的创作,并亲自去山西体验生活。在创作《刘胡兰》音乐之前,陈紫就抱有往大歌剧方向发展的想法,在创作中,他深深地体会到了音乐同戏剧之间的关系,为了能够更好地突出戏剧性,他加强了对西洋创作手法的运用,使这部剧在表现上更加的具有厚度。之后,陈紫又创作了歌剧《四女拜年》(1955)、《金凤树开花》(1957)以及大型歌剧《迎春花开了》(1957)等。

在对多部歌剧的创作中,特别是有了《刘胡兰》的创作经验,陈紫于 1957 年同编剧侣朋和作曲家杜宇合作,开始着手于大型歌剧《窦娥冤》的创作。歌剧《窦娥冤》来自于中国最著名的悲剧之一,由侣朋根据元代大戏剧家关汉卿的著名悲剧《感天动地窦娥冤》而改编。对于《窦娥冤》的创作,陈紫以探索新的有别于《刘胡兰》的创作方法,尝试用传统戏曲板腔式结构来完成现代歌剧音乐的表现。陈紫认为 :“用板腔体写歌剧,能达到很强的戏剧性。”为此,他调动了有关板腔体的全部知识和手法来成就于这部歌剧。与此同时,陈紫也采用了西洋歌剧的一些表现手 法, 将 戏 曲 的 板式结构同西洋歌剧中的合唱、重唱等结合起来,其中也使用一些高腔式的伴唱,使它们共同达到协调发展。陈紫的这种带有创新意识的歌剧音乐创作手法,在《窦娥冤 》 于 1960 年 5 月首演于北京天桥剧场后,获得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它是以古典名著改编新歌剧的一次成功尝试。1979 年,《窦娥冤》重新排练献礼于国庆 30 周年,获得了文化部最佳创作奖的荣誉。

以后,陈紫又创作了多部歌剧,有大型歌剧《春雷》(1959)、《春风杨柳》(1961)、歌剧《山花烂漫》(1964)、《矿工的女儿》(1972)、《春风送暖》(1974)和《韦拔群》(1978)等。陈紫一生创作大型歌剧作品有十余部,中、小型歌剧作品有二十余部,此外,还创作有大合唱《铁树开花》、舞剧《和平鸽》、电影《上海姑娘》的音乐和一些器乐曲与歌曲等。

陈紫是一个非常勤奋的作曲家,一生酷爱读书,广采博取,被称为“杂家”,这使他对歌剧、对艺术有着独到的见解。陈紫一生热爱歌剧事业,并献身于歌剧事业,是中国歌剧事业的开拓者、实践者,为中国歌剧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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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窦娥冤》

新中国成立以后,陈紫先后担任 中 央 戏 剧 学 院 歌 剧 团 团 委、 音乐顾问、歌剧队队长,中央文化部创作组组员等职。陈紫的《我谈歌剧》综合了他一生的创作经验和体会,是对中国歌剧研究与实践的一部最为珍贵的参考资料。陈紫的歌剧情结与歌剧精神,将永远勉励着后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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