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即天理依照陆学的立场,从”心即理”也可以推出“心即圣”,但“心”的概念合又放厂,与二心之精神是调至”一样,时的描法也有其缺陷,因面阳明一心之良知是谓圣”的提法在心平是展通实是一个进步由于“良知”说的提出,你“心即理”这美头于题数的命题形式就可以换成”良知即天理”,在这一点上,阳明的论反复有意从正面攻击这个命题,而只能对之加以补充,从面阳明心学的立场数较之从前稳固得多了,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王阳明所说的良知?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王阳明所说的良知(古今第一完人王阳明)

王阳明所说的良知

良知即天理

依照陆学的立场,从”心即理”也可以推出“心即圣”,但“心”的概念合又放厂,与二心之精神是调至”一样,时的描法也有其缺陷,因面阳明一心之良知是谓圣”的提法在心平是展通实是一个进步。由于“良知”说的提出,你“心即理”这美头于题数的命题形式就可以换成”良知即天理”,在这一点上,阳明的论反复有意从正面攻击这个命题,而只能对之加以补充,从面阳明心学的立场数较之从前稳固得多了。

阳明说:“明道云‘吾学虽有授受,然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认出来’。良知即是天理,体认者,实有诸己之谓耳。”(《与马子苹》,《全书》六,第118页)在儒学传统中,《乐记》的“天理”概念影响最大,指与“情欲”相对的人生准则。二程对天理的理解则更加本体论化,但天理作为道德法则的意义仍是宋代理学的基本用法。阳明以良知为是非准则,在这个意义上良知即是理、即是天理。阳明说“鄙夫自知的是非便是他本来天则”(《传习录》下,《全书》三,第81页),“天则”也就是天理,指良知是既先验又普遍的道德法则。理或天则换个说法也就是“道”,所以阳明又有“良知即是道”(《与陆元静书》,《全书》二,第63页)的说法。他曾说:“天命之谓性,命即是性;率性之谓道,性即是道;修道之谓教,道即是教。……道即是良知,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著他,更无有不是处,这良知还是你的明师。(《传习录》下,《全书》三,第78页)根据这些说法,良知即是道的道,与良知即是天理的理,都是指人类社会的普遍道德原理而言,而不是指宇宙存在、运动的普遍法则。

但是,另一方面,良知既然是“知”,它作为道德法则的运作或表现方式就离不开“知觉”,正因为良知具有“知觉”的性格,所以用明住往要强调良知是“天理之照明灵龙”。他说:“良知是天理之解明又笔的故良知即是天理,思是良知之发用,若是良知发用之思,所里是事天得矣。良知理,思是知之发用,有能知得,若是私意安描之思,自是纷纭劳扰,良知亦自会分别得。盖思之是非邪正良知无有不自知者。”(《答欧阳崇一》,《全书》二,第64页)以良知为天理之昭明灵觉并不是指天理能够知觉,另一方面,如果良知仅仅是知觉,则不过是“心之精神”而已。在“昭明灵觉”前加一限制语,既表示这个灵觉不是指认知意义的能觉,又表示这个知觉自身具有规范的意义,如见父自然知孝等。阳明更常用“明觉”,如“盖良知只是一个天理自然明觉”(《答聂文蔚二》,《全书》二,第69页)、“心之虚灵明觉即本然之良知也”(《答顾东桥书》,《全书》二,第55页),这里的“明”都是道德意义上的明,指良知作为心之发动的知觉自然明辨是非,阳明在答罗钦顺与顾东桥书中也都强调了明觉的概念。

由以上讨论来看,严格地说,天理不就是良知,灵觉也不就是良知,只有在天理后加上灵觉,或在灵觉前加上天理,两义结合才是良知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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