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皮子炒腰花(炒腰花辣鱼粉皮)(1)

文|刘绍义

如果说到鲁迅购买或收藏的书籍,大家肯定会想到鲁迅先生的日记。他在日记中不但详细记录了每次购书的册数,还清清楚楚地记录了购书时的同行人以及在购书市场碰到的人,更把购书花的钱数也写得明明白白。其实,鲁迅先生的日记事无巨细地记录了他的生活细节,其笔下的美食也相当值得一提。

在鲁迅先生的人生旅途中,北京和上海是他生活时间比较长的两个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这十几年里,他在北京去过的有名餐馆就有六十五家之多。四川饭店、中央饭店、西安饭店、德国饭店他去过,致美楼、东兴楼、广福楼、泰丰楼、新丰楼他去过,还有什么广和居、便宜坊、览味斋、同和居、杏花村他也去过。所以,鲁迅的日记,对于饮食界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份珍贵的资料。

鲁迅先生最喜欢去的广和居,除了它位于北京“八大居”之首外,还因为它距离鲁迅住的地方比较近。鲁迅当时住在山会邑馆,这个后来更名为绍兴会馆的地方,所在胡同就对着广和居大门,所以有时客人来访,鲁迅就直接让广和居把饭菜送到家里,这就是当时的“外卖”。

当然,上述这些饭店的菜除了符合鲁迅的口味外,还与其品位有关。炒腰花、油炸丸子、四川辣鱼粉皮、砂锅豆腐、清蒸干贝、酸辣汤等都是由宫廷菜改造而来。另有不少菜还与名人挂上了钩,例如“潘鱼”就是晚清翰林潘祖荫创造的,原来它叫潘氏清蒸鱼,后简称“潘鱼”。还有“曾鱼”,据传是曾国藩创造的,“三不沾”是李鸿章的女婿张佩纶取名的等等,这引起当时官员和文人的极大兴趣。

辣皮子炒腰花(炒腰花辣鱼粉皮)(2)

从鲁迅日记中可以看到,鲁迅不但爱抽烟,也喜欢喝酒。与鲁迅一起喝酒次数最多的人,当数好友郁达夫。他们俩喝酒常点的下酒菜就是炒腰花、辣鱼粉皮、砂锅豆腐等。广和居的炒腰花做法非常特别,两口锅同时烧制,一口锅把油烧热,另一口锅煮水,先将切好的腰花放进热水里焯,待油温升到最高后,马上把腰花从水中捞出放入油锅里爆,旋即盛到漏勺里,留一点底油炒一些青蒜苗、木耳,再把腰花加进去快速翻炒,勾好芡,加姜水、料酒、酱油、糖、醋即成。这样做出来的腰花呈现金红色,特别脆嫩,非常适合下酒,所以成了他们俩喝酒的首选菜。

鲁迅虽然酒量不大,但与郁达夫喝起酒来,从不留量,常常喝得酩酊大醉,这从郁达夫给鲁迅的诗中也能看得出来:“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酒逢知己千杯少”,鲁迅虽然喜欢喝酒,那也是要看对象的,对自己不喜欢的人或者有点意见不合的人,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从鲁迅日记中可以看出,他和胡适在东兴楼有过两次饭局,一次是胡适请鲁迅,另一次是郁达夫请鲁迅和胡适。鲁迅在1932年2月27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午后胡适之至部,晚同至东安市场一行,又往东兴楼应郁达夫招饮,酒半即归。”很明显,这次饭吃得不高兴,这也许是鲁迅和胡适闹纷争的开端之一。

从鲁迅日记中可以看出,鲁迅不但喜欢去京城有名的“八大楼”和“八大居”,也喜欢去有淮扬风味的南味斋、玉春楼,还有福建餐馆小有天、河南餐馆厚德福、广东餐馆醉琼林等。1912年9月11日鲁迅写道:“晚胡孟乐招饮于南味斋,盖举子之庆也,同席共九人……”1912年9月27日又写道:“晚饮于劝业场上之小有天,董恂士、钱稻孙、许季黻在座,肴皆闽式,不甚适口,有所谓红糟者亦不美也。”看样子鲁迅对闽菜确实有点不适应,因为在日记中鲁迅很少提到不喜欢的菜肴。

辣皮子炒腰花(炒腰花辣鱼粉皮)(3)

在上海时,鲁迅也喜欢去一些知名餐馆,知味观杭菜馆、梁园致美楼、德兴馆、功德林等都曾留下他的足迹。叫花鸡、西湖醋鱼、东坡肉、西湖莼菜汤等都是知味观杭菜馆的名菜。

至于梁园致美楼,一听就知道是豫菜名楼,它是由河南开封岳秀坤等人创办,1920年开业,1980年迁到九江路、浙江路路口附近,以经营河南菜和宫廷菜为主,甚为有名。

德兴馆就更早了,它开业于1883年,是建筑商万云生创办的,后迁至东门路,当时上海很多大亨都钟情于此,鲁迅也常来这里招待外地朋友。功德林是杭州城隍山常寂寺维均法师的徒弟赵云韶等创办,1922年开业,1942年迁至黄河路南京西路附近,五香烤麸、功德火腿、素蟹粉、罗汉菜等都是其招牌菜,很受文化名人青睐,除了鲁迅以外,柳亚子、沈钧儒、邹韬奋、史良、沙千里等人也经常光顾此店。

鲁迅对美食的喜爱,还反映在他的作品里,《祝福》《阿Q正传》等小说里,都有美食的身影。

辣皮子炒腰花(炒腰花辣鱼粉皮)(4)

《祝福》中提到,绍兴城内的福兴楼有道菜叫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是不可不吃的。这个福兴楼虽然是小说虚构的,并不存在,但清炖鱼翅却是一道名菜,在当时的绍兴很流行。

在《阿Q正传》中,鲁迅写过这样一句话:“油煎大鱼头,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这也是绍兴烹鱼的特色,做鱼时放些葱花、泡椒、泡姜以及糖醋等调料,确实能让鱼肉变得酸辣适口。

就是打比方,鲁迅也没忘了用美食,“许多历史的教训,都是用极大的牺牲换来的。譬如吃东西吧,某种是毒物不能吃,我们好像全惯了,很平常了。不过,这一定是以前有很多人吃死了,才知道的。所以我想,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鲁迅《今春的两种感想》中的这段话,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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