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词: 亲子关系 立规矩 规则养成 家庭教育

中国有句话说“养不教,父之过。”管教孩子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怎么做,很多父母并没有做对。

比如,很多父母自喻很爱孩子,孩子有要求会一味满足;但这是在孩子很听话、乖巧的前提下,一旦孩子做错了某件事,或没有按照父母期望做,父母就会立马变脸;

还有的父母,带孩子十分情绪化,心情好孩子做什么都满足,心情不好就对孩子大吼大叫……

事实上,这样的父母,并非真正从孩子的成长角度好好爱孩子。

养育孩子,从来都是爱与规则并行的。从某种程度上说,规则就是爱。从父母管教孩子、给孩子立规矩的方式与态度上,就暴露出父母爱孩子的不同程度。

来看看你爱孩子到底有多少分吧!

父母管教孩子的三个有效期(父母管教孩子的4种方式)(1)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发展心理学教授,鲍姆林德在追踪研究了100多个家庭后发现,父母教养孩子的不同方式,主要差别就体现在爱与规则这两个维度的平衡上。

她把父母的教养方式从爱与规则这两个维度做了划分:

一方面是父母对待儿童的情感态度,即接受——拒绝维度;另一方面是父母对儿童的要求和控制程度,即控制——容许维度。

根据这两个维度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4种不同的教养方式:严格型(接受 控制)、严厉型(拒绝 控制)、溺爱型(接受 容许)和忽略型(拒绝 容许)。不同的教养方式无疑会对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和个性形成产生重大影响。

父母管教孩子的三个有效期(父母管教孩子的4种方式)(2)

毫无疑问,高度满足与高度规矩相结合的教养方式,是父母教育孩子最理想的方式——从情感维度高度接受孩子,以积极、肯定、耐心的态度关注孩子、认真对待孩子的心理需求,并给予恰当关爱和满足;同时从要求与控制维度上引导和纠正孩子的行为,保证孩子按照恰当轨迹健康成长。

至于溺爱、严厉、忽略型教养方式,都是不及格,需要父母改进的!

父母管教孩子的三个有效期(父母管教孩子的4种方式)(3)

不做严厉、溺爱或忽略型父母,父母需要做到这几点!

1、爱是规则的前提

儿童心理教育专家金韵蓉指出,一边爱孩子,一边立规矩,孩子最愿意接受和服从。

规矩只有在爱中才能更好建立和养成的!让孩子心悦诚服照着父母的要求做,父母需要先将爱传递给孩子,让孩子感受到爱、关爱和支持,而不是一上来就劈头盖脸的“不行”“不可以”或者“必须做”。

2、保证规则的一致性。

生活中经常见到这样的情况,孩子不小心将热牛奶打翻,父母能做到心平气和地安慰孩子:“宝贝不要紧,别烫着手了。”但一天,孩子不小心将父母心爱的项链或古董打破,这时很多父母会不由分说一巴掌上去。孩子的行为动机没什么两样,但父母的处理方式却截然不同,原因在哪?就在父母对事情的感受不同,也就是父母情绪化育儿。

给孩子立规矩,父母一定要先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才能保证规矩的一致性。

唯有一致的规则才是有效的规则,特别是家庭内部的态度要一致。

如,经常在玩具店见到这样的情况,孩子喜欢某个芭比娃娃或铠甲勇士的玩具,一开始大人不同意,孩子就大哭大闹在地上打滚不走,没办法,大人掏出钱来买了玩具,孩子马上高兴地抱着玩具笑了。这是父母前后态度的不一致。

再比如,妈妈要求孩子不能吃雪糕,但孩子一到爸爸跟前哭闹一番,爸爸马上投降,甚至背着妈妈带着孩子吃。这是大人之间态度的不一致。

这些都可能让立规矩这件事的效果大打折扣!

怎么做?首先,父母需要将重要规则定下来,哪些规则是一定不能违反的,什么样的底线是大人一定要坚持的,这样才可能保证在孩子面前不破功。

父母管教孩子的三个有效期(父母管教孩子的4种方式)(4)

从小帮给孩子立好规矩,孩子受益一生!

叶圣陶就曾这样说:教育就是培养习惯。所谓习惯,就是一种积久养成的生活方式、思考方式和行为模式。立规矩这件事,越早越好,孩子越小,可塑性越强,越容易养成好的习惯。

什么时候立规矩才合适呢?

就是在孩子的规则意识形成的时候(2岁左右),这时孩子开始进入自主探索期,父母就需要准备给孩子立规矩了。

从小,父母就需要给孩子提供一个规律的作息和生活方式:

如饭前一两个小时候不要吃零食,比如什么样的零食不能吃,一次能吃多少零食等,父母事先跟孩子做好约定,比放纵孩子吃零食或一点不让孩子吃,都更容易培养出孩子对零食的正确态度;

再如,晚上八点过就开始为睡觉做准备了——准备洗漱、睡前喝奶、讲故事、如厕,关灯等一些规律程序之后,到9点宝宝倦意来袭,就按时睡觉了;

再比如,事先跟孩子约定好进超市最多只能买一个玩具或小物品,家中有的玩具不能再买;超过多少元的玩具不能买等,不仅教会孩子珍惜金钱,还教会孩子控制自己的行为,管理自己的欲望,更好获得自控的品质;

比如每天固定半小时户外活动时间等等,规律作息易帮孩子养成好的作息和固定生物钟,让孩子不至于因无序的生活节律而焦虑,孩子也更容易形成自律的品质;

孩子知道到点要做什么,如何去做,长大后做事也会更有条理和计划。

当然,越是小的宝宝,父母提供这样一个环境,越容易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孩子,别说教命令效果更显著!

父母管教孩子的三个有效期(父母管教孩子的4种方式)(5)

在给孩子立规矩之前,我们首先要学会鼓励孩子。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成为更好的自己,立规矩不是为了限定孩子的行为,而是引导孩子做好自己!而多鼓励,可以让孩子的内心得到满足,又能为其“完成目标”增加信心。

鼓励孩子时,一点很重要,要具体到某一件事情,某一个行为,而不是泛泛的表扬。

比如,看见孩子自己大口吃饭,不要泛泛地表演孩子,“宝贝,你真棒!”不妨从孩子用勺子用得好,或者不挑食等角度鼓励孩子,“宝贝,你今天勇敢挑战了平时不爱吃的胡萝卜,为身体增加能量,妈妈很为你骄傲哦!”

父母是规则的订立者,但人生却是孩子的,需要孩子积极参与其中并执行才行,这个过程一定要发动孩子的自主意愿。

家长需要明白,给孩子立规矩,就是在引导孩子的内在秩序感与现实、与外在的通用法则相匹配,旨在更好地帮孩子适应这个社会。所以,不能引起孩子的反抗情绪,让孩子对规则抵触。千万别在孩子反抗、哭闹发脾气时试着去跟孩子立规矩,这样做无疑于白做功。

注意别训斥孩子,一句话说“宁愿温柔说上20遍,也不要大声训斥孩子一遍”,教育孩子如此,立规则同样如此。

这个过程,父母还需要注意,千万别以成年人的行为准则来规范和约束孩子,不要把孩子的一些淘气行为统统斥责为“犯错误”,试着去理解和思考孩子为什么这样做,他是怎么想的,怎么引导才更恰当,这样孩子才知道怎么更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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