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家的经典中,有一本书名叫《商君书》,《商君书》的作者是秦国的商鞅。《商君书》中记载,说有一次齐桓公微服私访,在街上看到一个名叫鹿门稷的人,这个人是个穷人。已经70多岁了还是光棍一条,也没有娶过老婆。

一起读国学道德经34章(友说国学第15集法家的)(1)

齐恒公与管仲

齐桓公就问管仲说:“有什么办法,能让齐国的老百姓都能娶得起老婆呢?”管仲说:“君主后宫的女人越多,民间的女人就越少,像鹿门稷这样的穷人能娶到老婆的机会就越小。同样,一个国君个人的财富越多,老百姓就会越贫穷,这是因为君主在和老百姓争夺利益。君与民争利,老百姓只能越来越穷,这个国家是不可能真正富强起来的。”

齐桓公说“说得好”,于是命令宫中的宫女,凡是没有和君主共寝过的,都可以嫁到宫外去。

这个故事听起来有点扯,但他所说的道理,我们都能听明白。意思是,国家的富强,不是看这个国家的国库里积蓄了多少钱财,而是看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是不是富裕。只有民富,才是真正的国强。

这就是商鞅提出来的“尚公”思想。尚是高尚的尚,公,是公众的公。“尚公”思想,也是法家一直强调的“藏富于民”的治国理念。

法家认为国与国之间的争斗,说到底争的是气力。“争于气力”,用今天的话来说,国与国之间比拼的,实际上是综合国力。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是这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基础和必备前提。

法家除了“藏富与民”的“尚公”思想以外,最为著名的,应该算大名鼎鼎的“法、术和势”了。 “法”,是商鞅提出来的; “术”是申不害提出的;“势”,是慎到最早提出来的。而韩非子则是集“法术势”于一身的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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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

什么是法?

商鞅在《商君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一只在野地里的野兔,会有上百个人想要捉住它。并不是因为一只兔子能够被一百个人平分,而是因为这只兔子没有主人,谁捉到它,它就是谁的。可是,在菜市场里,你会看到很多卖兔子的,但是却没有人直接去拿,只能花钱去买。为什么呢?因为野外的兔子没有主人,菜市场里的兔子有主人。所谓的主人,指的是名分。没有名分的兔子,谁都想得到它;名分已定,贪盗不取。有了名分的兔子,连小偷都不敢明目张胆去拿。

治理国家也是这样,首先要确定各类名份。有了名份,自然也就有了与名分对应的责任。所以,法家告诉君主,想要治理好国家,首先要有名分、要有依据。这个名分和依据就是“法”。

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刑,加乎奸令者。”他说,“法”这种东西,是由官府制订出来的,老百姓必须要知法懂法、遵纪守法。对于守法的人,要给予奖赏;对于违法的人,要严加惩处。

在奖与罚方面,法家更倾向于处罚,而且极力推行“严刑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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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大夫子产

《韩非子》这本书里,说了这么一个故事。郑国的大夫名叫子产。他在郑国执政了23年,把郑国治理得风生水起。子产临死前,对他的接班人游吉说:“你认为是被火烧死的人多,还是被水淹死的人多呢?”游吉说:“当然是被水淹死的人多。”

子产说:“对了。我死后,你一定要用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要用最严厉的态度要求百姓,对于那些违法的人,一定不能优柔寡断。因为,严刑峻法就像火,火虽然看起来很可怕,但正是因为它的可怕,才没有人敢招惹它。而水看起来很温和,但也正是因为水的温和,才会有很多人被水淹死。这就是为什么被水淹死的人,要比被火烧死的人多的原因。”

可是,子产死后,游吉并没有按照子产的话去做。他广施仁义,采取温和、宽容的政策治理国家,结果导致了郑国的内乱。游吉感叹地说:“当初我要是听从子产的教导,用严刑峻法来治理国家就不会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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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故事,赵国有个名叫董安于的人,国君派他到赵国的上党去担任太守。他到任以后,来到上党城外的一座高山上,看见有一条很深、很危险的山崖,这个山涯象墙壁一样的陡峭。他问当地人:“有人从这里摔死过吗?”当地人回答说:“没有。”他又问:“有小孩、聋子或者瞎子在这里摔死过吗?”当地人又说“没有。”

“有牛、羊、马,或者狗、猪之类的家畜,从这里摔下去过吗?”

当地人说:“也没有。”

为什么呢?因为人们都知道这个山涯太危险了,掉下去必死无疑。所以,大人、孩子都不敢接近,连牲畜都不敢到山涯旁边去,所以,这里从来就没有人和牲畜摔下去过。

董安于听后,高兴地说:“我有办法把上党治理好了,我要用严刑峻法来治理上党,让所有人都知道,谁触犯了法律一定会被处死。这样的话,就没有人敢犯法,就像没有人敢接近这条危险的悬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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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又是术呢?

韩非子在《定法》这篇文章中解释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

法家所说的“术”,并不光是大家以为的“玩弄权术”的“术”。 韩非提出的"术",指的是君主统治臣民的手段和策略。它其实有一整套理论系统和逻辑体系。包括君主对大臣的任免、考核和赏罚,以及如何维护君主权力和威严的一系列的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刑名之术、察奸之术”这两大类。

刑名之术,主要是治理官吏所使用的方法。法家认为,治国理政,首先在于治吏。而治理官吏的方法,总结起来,无非三条:

第一、 确立各级官吏的名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要明确各级官员的“权责利”,使这些官员在处理事务时,职责清晰、师出有名;

第二、 根据不同官职的具体要求,评估他们的能力、选择合适的人选,这叫因任受官;

第三、 按照每个官员的岗位职责,去考察他们的实际工作,做到名实相符。做对了就奖赏,做错了就处罚,这叫循名责实。

所以,韩非子说:"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意思是,做君主的手中最大的王牌,无非两张,一个是法,另一个就是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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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家的“察奸之术”,的确有玩弄权术的意思。

“君无为,而臣自勤”。法家认为做君主的,一定要深藏不露。表面上看起来君主无所事事,好像什么事都不管;实际上,君主要充分利用权谋之术,来分辨出大臣们的忠奸好坏。这就是法家的“察奸之术”。

韩非子尤其善于此道。他在《韩非子》这本书中,列举了臣子们如何和君主斗智斗勇、蒙骗君主、偷奸耍滑、阳奉阴违、甚至犯上作乱等的六种伎俩;还列举了君主应该如何防范、如何识别,以及如何驾驭群臣的七种技巧。

这六种伎俩和七种技巧,统称为“六微七式”,一共十三招。可谓招招见血、剑剑封喉。

比如在“七术”中,有一“术”名叫“疑诏诡使”。疑诏诡使的意思,按韩非子的解释,是说做君主的,可以越级召见基层的官员。君主召见了这个基层的官员却不用他,也不给他交待具体的任务。结果,这个被召见的基层官员回去后,他的上级就会担心:是不是君主派他来监视我呢?因此,他就再也不敢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了。而有些做过坏事的臣子,更是吓得像受了惊的小鹿一样,早就四散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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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疑诏诡使”这一招,《韩非子》专门讲了好几个故事,来证明这一招是如何的管用?

其中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个县令名叫崇敬,他从自己的部下身边叫来一个侍从,只是让他自己的身边呆一会,就让他又回去了。结果,县令的部下以为崇敬一定秘密交待了什么任给这个侍从。从此以后,这个部下工作起来变得特别的谨慎,凡事都做得小心翼翼。

还有一个故事,有一次周文王丢了一只玉簪,派人找了三天都没有找不到。周文王又让自己身边的亲信去找,结果找到了。周文王对大臣们说:“我的官吏们办事都不出力啊,全在溥衍我。我的一只玉簪丢了,他们用了三天都找不到。可我派我的亲信去找,不到一天就找到了。”大臣们当然知道周文王说这话的意思,个个都很自责,非常羞愧。

在“六微七术”中还有一种“术”,叫“挟知而问”,也就是明知故问。意思是:君主拿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故意去问大臣,以此来了解这个大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比如,《韩非子》说,有一次,韩昭候事先派自己身边的侍从,到城外去巡视,结果,侍从发现南门外,有一只小黄牛在吃庄稼。

侍从回来后,把这件事告诉了韩召候。韩召候马上召来看守城门的官员,对他们说:“我早就下过令,庄稼正在长苗的时候,禁止散放牛羊,为什么你们都不当一回事呢?你们现在马上去查,看看有没有散放的牛羊。”结果东、西、南、北门的四人官员,全都信誓旦旦地说“没有”。

韩昭候不高兴了,说:“再去查”。果然,守卫南门的官员查到了。韩昭候说:“是一只小黄牛吧”。

所有的官员听了,都吓着半死,不知道韩昭侯怎么这么厉害?他足不出户都能知道南门外,有只黄色的牛在吃庄稼!从此以后,他们看守城门也就再也不敢懈怠了。

这就叫挟知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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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第三个理论叫“势”,形势的势。法家所说的势,是指君主手中握有的权力、权威。

韩非子在他的文章《八经篇》中说:"凡明主治国也,任其势"。真正英明的君主,在治理国家时,都懂得如何使用手中的权势。他说,一个君主如果没有地位和权势,哪怕像尧和舜这样的圣人,也只能是个默默无闻的平庸之辈,更不可能建功立业、流传千古。

韩非子说“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杰)为天子,能乱天下”。如果尧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如果他的手上没有权力、权势的话,尧可能连三个人都管不好;而像夏朝的暴君夏桀,如果没有天子之位和手上的权力、权势的话,他也不可能搞乱整个天下。

因此,韩非子一再告诫君主、统治者,必须要牢牢掌握、运用好手中的权和"势",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他说“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生杀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意思是:只有君主掌握了权力、拥有了权势之后,才可以做到令行禁止。权柄,是决定生杀的权力;权势,是控制民众的资本。

一起读国学道德经34章(友说国学第15集法家的)(9)

韩非子还说“明主之所以能制臣者,二柄而已。二柄者,刑、德也。”意思是,君主能够控制群臣、统治天下的方法,说到底就是“刑德二柄”。刑,指的是处罚权,它可以决定臣民百姓的生死;德,就是奖赏权,可以让臣民百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如果君主手中失去了“刑德二柄”,也就"去了失势"。君主一旦“失了势”,臣子百姓就会反叛,国家就会混乱。

所以,韩非子认为,一个聪明的君主,必须"执柄以处势",既要制订严刑峻法,手上还要掌握“刑德二柄”的权力;然后,"抱法、怀术、处势",把“法术势”三者合而为一,这样才能够达到君主的最高境界,也可以轻松地驾驭群臣、治理好国家了。

一起读国学道德经34章(友说国学第15集法家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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