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简称“黔”或“贵”,地处中国西南腹地,国土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下辖9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包括8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5个市辖区、8个县级市、53个县、11个自治县、1个特区),2015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529.5万人。

贵州省各个地级市人口(贵州省一个有福)(1)

福泉市,隶属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贵州省中部,东邻凯里市和黄平县,南与麻江县接壤,西界贵定、龙里、开阳三县,北与瓮安县相连。

福泉境域,古称且兰国,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设且兰县,秦末时且兰国割据旧地,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朝灭了且兰国,改设牂牁郡,使历时数百年的且兰国从此消亡。

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将原且兰地置宾化县;唐朝时,宾化县辖今福泉、麻江一带。

元朝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在今福泉首置平月长官司,隶属于菅番民总管府,“平月”即以城南有名的月山而得名。

明朝洪武八年(1375年),改平月长官司为平越安抚司,“平越”之名即始于此;洪武十四年(1381年),改置平越守御千户所;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置平越卫(治今福泉市);洪武十七年(1384年),改为平越军民指挥使司;万历二十九年(1672年),改为平越军民府,并置平越县,府县同治。

清朝康熙年间,平越军民府改为平越府;嘉庆三年(1798年)废平越府,置平越直隶州,州治平越县

1913年,废平越直隶州,留平越县

1953年7月,平越县更名为福泉县,以县城名胜福泉山并有“福泉”而得名。

1958年12月,撤销福泉县,并入瓮安县;1961年8月,恢复福泉县建制。

1996年12月,撤销福泉县,设立福泉市(县级)

贵州省各个地级市人口(贵州省一个有福)(2)

目前,福泉市隶属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市总面积1688平方千米,下辖5镇1乡2个街道16个居委会60个村委会,总人口33万人(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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