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最大探测距离(最宽410公里最窄130公里)(1)

台湾海峡位于我国台湾与福建两省之间,呈东北——西南走向,以台湾的富贵角与福建平潭岛连线为北界,以台湾的鹅銮鼻与广东南澳岛连线为南界。南北长约 370 千米,东西宽 130 至 410 千米。台湾海峡自然环境复杂,多浅滩、沟谷、海岛礁石,西岸多为岩石海岸,岸线曲折多湾;海峡常年受季风影响,海况较为恶劣,大风和有雾的天气对海峡的航行与生产造成了较大的影响。那么台湾海峡,能否让外国军舰航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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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可以的。因为台湾海峡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简称“国际海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部分专章规定了“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并对此类海峡的通行制度以及沿海国、外国船舶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范。公约没有定义什么是“国际海峡”,但是1946年的科孚海峡案的判决中,对国际海峡进行了定义,对后世国际海峡的定义起到了范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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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孚海峡案发生在1946年,科孚海峡在爱奥尼亚海北部,为阿尔巴尼亚西南沿海和希腊西部沿海间的海上通道。当时该案由英国和阿尔巴尼亚两国因英国舰队通过阿尔巴尼亚的科孚海峡遭水雷爆炸受到严重损失,以及英国强行扫雷而引起。最后国际法院裁决英国享有无害通过权,但是扫雷活动不符合无害通过的定义,等于说双方各打50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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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案确定了国际海峡的定义:即国际海峡仅需在地理上连接公海两部分的水道,且在功能上可用于国际航行。对于该类海峡是否为沿海国领海,以及通过海峡的船舶流量多寡并不重要。从另一角度来看,主要涉及海峡的地理特征以及该海峡是否实际用于国际航行,对于是否存在其他可替代的航道无需考虑。台湾海峡北端和南端均连接专属经济区,且来往于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及东北亚、俄罗斯等地的外籍船舶经常通行于此,可确认台湾海峡属于国际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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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7年1月11日,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表示台湾海峡是大陆与台湾共享的国际水道,所以辽宁舰训练过程中往返台湾海峡是正常的,对两岸关系不会有任何影响。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台湾海峡是国际海峡的说法。当然在国际海峡中通过,外国舰艇如何航行,这还是有区别的。对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通行制度包括了两种,一种是过境通行制,另一种是持续不停的无害通过制。例如我方一般认为外国舰艇在台湾海峡,一般是享有无害通过的权利,而相应的美国等海上大国,就认为可享受过境通行。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沿岸国管辖的权利更大,而后者则是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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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过境通行中潜艇可以潜航模式通过海峡,无害通过中要求潜艇必须浮出水面并展示旗帜。过境通行中,外国航空器在遵循相关国际航空规则情形下,享有飞越海峡的权利,无害通过中,外国航空器无此权利。过境通行中沿岸国不应停止外国舰艇、航空器在海峡的过境通行,但在无害通过制度下沿岸国为保护国家安全包括武器演习在内而有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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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无害通行,让我国的权利更大、主权利益更加彰显。也就是说外国军舰可以在台湾海峡无害通过,但是要遵守我方的规则,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能对我方造成危害。当然无害通行也是需要强大的武力后盾,例如可暂时停止外国舰艇的无害通行,这句话本来就需要武力的后盾。否则自己没有强大的制空制海权,对方仍然是我行我素,不会服从你的管理。其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无害通过制度以及过境通行制度,都是军事强国海上霸权的一种通道制度,只不过过境通行更为“霸道”而已。如果一个国家有了强大的海军,那么就可以充分享受相关的制度;相反如果没有就只能望洋兴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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