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八百里加急丢了有什么后果(日本古代如何传递信息)(1)

日本大化改新图

在中国,唐代历史上的交通有着这样的描述:“东西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宽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旧唐书》卷三八)。统治者为了实现对国家有效的管理,在地方各级建立了严密的交通枢纽,从而促使文书驿传网的完整形成。

由律令国家主导的交通主要呈现一元化的特点:分别是中央交通据点的一元化、地方交通据点一元化和都城为中心的交通道路形成,驿和传马也就由此在人们生活中慢慢出现。那么下面就来具体谈谈日本古代律令国家的驿传马制度。

一、日本古代律令国家的驿传马制度的由来

1.日本律令制的产生

所谓‘律令制’,就是以律令法典为基础的政治制度,是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在日本,律令制被称为律令国家,有一定的史实表明,日本的律令制来源于中国隋唐时期的国家体制。而在中国,律令制可以追溯到秦朝。

日本的古代律令制国家经历了飞鸟时代(600-710)、奈良时代(710-794)和平安时代(794-1192)。这三个世纪里,随着古代日本地方行政体制的逐步建立,其国家的交通体系也被确立和完善。

2.日本驿传马制度的产生

在日本律令制国家的交通体系中,驿传马制度指的就是就是驿马制度和传马制度。其制度在在中央与地方官吏往来、政令的上传下达起着莫大的作用,也是中央管理地方的有效手段之一。顾名思义,史上所讲的‘日本驿传马制度’,指的是在日本律令国家的统治下,利用马作为一种快捷的交通工具,用来迎送官员和收发书信等,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会加急派送,类似于“八百里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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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骑马图

二、日本古代律令国家的驿传马制度设立的原因

1.社会环境的影响

日本自弥生时代就开始有马,根据马体型的大小主要分小型马与中型马两类。日本原有的马的品种主要是小型马,而中型马则属于从别国即大多从朝鲜等地方引进的品种。五世纪前古代日本并没有将骑马作为其传统习惯发扬。

由于历史上古代国家主要是将马当做骑乘出行的工具,又因为小型马于奔跑的速度远远低于大型马匹。因此,自古坟时代以来,日本就积极地从别国引进优质马匹。

在当时社会,马一方面是交通工具,另一方面又象征着个人财富的多少。毋庸置疑,有钱有势力的百姓相互增争夺马匹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2.政治统治的需要

同时,对于统治者而言,大量的持有良马也是政治统治上不可或缺的手段。雄略天皇之后开始饲养骑兵使用的军马。工朝时代后,更加普遍的使用马匹。《日本书纪》有诸多关于马的记载,例如《日本书纪》持统七(693)年十月戊午:冬十月,T巴朔茂午,诏:“自今年,始于亲王,下至进位,观所储兵。净冠至直冠,人甲一领、大ーロ、弓ー张、矢一具,两一枚、较马;勤冠至进冠,人大刀ーロ、弓一张、矢一具、两一枚,如此预备。”而根据史料记载,在京畿地区,国家对官史、姓所占有的马匹的管理始于天武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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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士图

3.国家对外军务的需要

大化改新以前,国家对马匹主要是设置马饲部米谓救、饲养马匹,从马饲部的分布可以了解其军事状况。当时的马饲部多分布于畿内以西地区。据《日本书纪》的记载,马饲部分布于筑紫、河内、和近江和甲斐五国。到了奈良时期,山背、播磨都先后也设置了马饲部。可以说,在大化改新以前,国家饲养马匹主要是用作对外战争。

三、日本古代律令国家的驿传马制度的管理

1.中央归兵部省管辖

日本大系《律令》表明的观点是是:“邮”与“驿”同义,所以驿传马制度应该归兵部省管辖。中央兵部省对驿传马制度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文书方面,具体表现在在对擊家铺设帐、驿传马帐等驿传马制度帐簿的“勘会”上。

“勘会”是指在律令制下,将地方官行政的实绩与中央官厅的帐簿进行对照,并进行核查。《延喜式・兵部省》中记截了“凡诸国驿家舍屋及铺设等帐,与去年帐计会,若有久损者,随即返帐”。

各国的新帐簿与去年的帐簿进行比较,若发现有欠损,“返帐”后再次提交。由养老《公式令》“在京诸司条”可知,在京诸司有事需乘驿马时,由该司上奏太政官提出申请,太政官对发造。此外,太政官还对遗驿资格进行事后审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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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急奉送文书图

养老《公式令》“国有急速条”规定,各国有大瑞、军机、灾异、疫疾等急速大事时可遺驿,并且每年朝集使记录下所遣驿使的官位、姓名、发遣时间、所给马匹数量、遣使事由等内容,上呈太政官查。若是不应遣驿而遺驿,依照养老《制律》“文书应遺驿条”,负责发遣驿使的人员应杖打八十。

2.地方上归国司管理

在日本古代驿传马制度中,地方上负贡驿传事务的主要是国司。养老《职员令》规定,摄津“大夫”掌管过往公使、邮驿、传马等事务;大宰府“帅”掌管邮驿、传马、公私马牛事等:大国“守”掌管邮蛘、传马、过所、公私马牛等事务除了国“守”,《延喜式》中还记载了美浓国互差“掾”或者“目”一人检校土岐、愿奈从令的规定来看,驿传马事务中国司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

诸道初设驿马时,使者稀少之处的驿马数由国司酌情设定,可不满标准数目。正如《天平年周防国正税帐中所见“检驿传马等国司一度”每年山国司对驿传马进行检校,淘汰其中年老或是患病不堪骑乘的马匹。

驿使在途中患病或是遭遇父母丧亡而无法继续前行且没有同行人时,驿长负责将驿使携带的文书就近送达国司处,由国司差遺使者进行递送另外,《天平-年周防国正税帐》中出现了“从造神宫野使国司一度”、“从巡察驿使国司一度”,大概陪同驿使也是国司的一项职责。从《て延喜式》、《類聚三代格》等日本古代文献的记载来看,驿家设施的维护、修理却不由国司管理。

延暦交替式延暦十九(800)年九月二日太政官符“应絛理家常令全固交替国司分明付领事”提及诸国驿家多有破损,而国郡在驿家的维护、修理工作上玩忽职守。九月二日太政官符旨在改这一状况,令国司今后多留心驿家的维护,新、旧国司交替时若有驿家破损的情况,前任国司只有负责将驿家修完毕才能给与解山,正式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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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里加急

《贞观交替式》承和八(841)年二月二二日官符“应令后任之吏催督前司不作驿家破损事”更是令后任官吏督促前任修理破损驿家。可见,九世纪以后,驿家的维护与解由制度产生了密切的关系。

在国司行政职权所不及的神郡内,包括驿家维修在内的一切杂务由宫司管理,《延喜式》规定,三神郡的驿家若破提,“拘宫司解由”。此外,据《類聚三代格》弘仁八(817)年二月ニ五日太政官符“应多気度会两郡雑务预大神宫司事”,“ 度会郡的一处驿家仓一字”、“屋四宇”由大神宮司负责维修。至于“县在国司之下,分别有都司、驿长具体执行传马事务、驿家事务。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上驿传马事务的管理体制转变为国司一郡司一县长的单一系统。

四、日本古代律令国家的驿传马制度的积极影响

“条条大路通罗马”,古罗马帝同四通八达的道路闻名于世。在中国,索朝时期就修筑了通往全国各地的“馳道”。

1.促进了人们的沟通交流渠道

日本古代律令国家为维护其统治,同样也修筑了覆盖全境的道路网一一七道。七道驿路作为国家有计划地建设的官道,着眼于使日本社会内部均质化,它打破了地方社会的封闭性,形成了国家的存在空间,创造出地方对中央的向心性,构成了日本古代律令国家驿传马制度的一大基础。

2.有利于国家统一

针对民间对马匹的广泛占有和使用,日本古代律令国家制定了以国家独占良马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打破了民间原有的对马匹的占有状态,在获得驿传马方面占有优势地位,掌捏着驿马、传马所构成的交通体系的中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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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古驿道遗迹

3.强化了统治

正是通过道路的建设,对马匹的统制等一系列措施,日本古代律令国家建立了驿传马制度,用于中央与地方间的使者往来、文书传达、物资运输等各项任务,并以此确保和强化了古代国家对社会的政治统治和经济统治。

五、总结

日本古代国家的驿传马制度在建立过程中积极参考和引进了中国唐朝的相关法律制度,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在管理体制方画,中央政府中的两大机构与驿传马事务相关。太政官主要是负责遺驿资格的事前、事后审查。兵部省对驿传马制度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驿传马相关账簿的勘会上。在地方上,国司、邪司、驿长负责驿传马制度的具体事务。以上几项内容与唐代通讯用马的管理极其相似。

参考文献:

1.《日本青代国家と計画道路》

2.《日本の古代国家》

3.《日本古代国家形成期の都鄙問交通ー一駅伝制の成立を中心に》

4.《日本古代の王権と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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