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语言、数字禁忌习俗,这些语言、数字禁忌习俗是建立在语言、数字崇拜基础上的,它集中反映了潮汕先民趋吉避邪的文化心理,具有浓重的地方特色,体现了潮汕人的生活艺术和语言艺术。
语言禁忌
称谓禁忌
忌直称直呼祖先和长辈的名字。与其他汉民族居民一样,潮汕人向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直至现在,子女仍然禁忌直呼祖先和长辈的名字。凡长辈名字与某种东西相同的,则晚辈称呼这一东西时要改称。如,某人名为“木仔”(即番石榴),则他的子孙平时要将“木仔”改称为石榴或其他东西。
晚辈称呼长辈时,一律应以辈分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阿公、阿奶、阿叔、阿舅等等。不但家族内长幼辈之间是如此,师徒关系长幼辈之间也是如此。俗话说,“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
晚辈不能叫长辈的乳名。潮汕农村百姓常以普通禽畜、用物、水果、蔬菜的名称或形态作为乳名,如阿猪、大牛、狗仔、阿鹅、杨桃、阿桃、大柴、阿肥、瘦猴、阿矮……这乳名从小至老为村人所称呼。当这些人成家育子,到了老年,村邻人们都熟知和招呼习惯了,但他的儿媳儿孙,都要忌讳,逢到叫出同音名物,要灵活改口为其他的音,不能直呼,如,称猪为“哇”(呼猪声),称牛为“吗”(牛声),称鸡为“啄”(呼鸡声)。
忌与长辈名字同字或同音。给孩子起名时,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有谐音字、同音字。谈亲事时,若对象的名字与祖先或长辈同字、同音,就要慎重考虑。
对父母要避亲称呼。潮汕人对父母要避亲称呼。除城市外,旧时的农村孩子,从小至大,对自己的父母很少称呼为“爸爸、妈妈”的,绝大多数叫“阿叔”、“阿伯”、“阿婶”或“阿姨”。
同辈人之间称呼的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直呼其名,一般以阿兄、阿弟、阿姐、阿妹以及先生、女士、同志、师傅相称。
成年人忌讳别人给自己起外号、绰号。俗话说:“地怕走斜道,人怕起绰号。”
忌有轻蔑、歧视的称呼。潮汕民间有浓重的地方观念和职业自尊观念,所以在地域、职业等称谓方面对一些带有轻蔑、歧视意味的贬称,须避忌。如,当着山村人,忌称“山厝龟”、“山厝人”;当着种田人,忌称“农民客”;对着乡下人,忌说“笠”、“土”。
忌叫小名。大部分人有小名,长大后就忌别人叫他(她)的小名。
取名字忌与命相八字克妨。如,命中缺金,就忌以火或火旁字命名。
岁数&属相禁忌
岁数禁忌。忌言“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人寿之极限,如“百年和好”、“百年之后”。若要问到某个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即使真的是一百岁,也只能说是九十九岁,恐有病灾伤亡祸事发生。
属相禁忌。属相可以标明一个人的年龄,且又指代自我的本命,所以俗间有忌言属相的禁事。如属羊的忌杀羊,忌吃羊肉;属牛的,忌说与牛有关的秽语恶言。
凶祸词语禁忌
忌说死字。死亡是人们最恐惧、最忌讳的。潮汕民间对死忌直称,而要说“过身”、“过世”、“去了”、“走了”、“老了”、“百年之后”、“无在了”、“藏土坑”……在婚礼、年节等重要场合,更是忌说“死”字。
忌说“翻、沉、破、漏”等字。与渔民打交道时,特别要注意这些忌讳。如,与渔民进餐时,吃完上面鱼肉要吃鱼骨下一面时,不能说“翻”过来,要说“顺过来”。
过年过节,忌说“完了”、“光了”、“了了”。
忌说药字。遇到吃药,要改称吃凉水;“煎药”要说为“烳凉水”。
渔民在海上,如遇见死人,对其尸体忌叫死人,应称为“水货”。
在安床帐时禁忌说话。俗称,在帐中谈话,蚊子、苍蝇知道了会在晚上进入帐中。
送葬路上,送葬人碰到过往相识者,禁忌打招呼和呼名搭话,唯恐被棺中的亡灵得知,对被招呼者不利。在山场上作葬事者,不得呼叫姓名,要叫对方只能比手势或暗示,唯恐叫了姓名被土地神知觉,错为亡人,当“替死鬼”。
忌言有病否。忌说“这奴仔身体不错,从无病过”,否则小孩可能近期会得病;忌夸赞老人身体好,夸赞了就可能生病。民间俗称“说凶真凶”,“说吉反凶”。
定聘时,忌说“重”、“再”字。男方来定婚的人回去时,女家送出门口,打招呼千万忌说“再来坐”,因为犯了“再嫁”的忌讳。
忌冲犯地名。民间以为某些地名有凶恶的意义,或者能够冲犯自己的本命,因而忌讳提及或者忌讳过往、居住于此地。
破财词语禁忌
年节中,忌说不吉利、不喜庆的用语。尤其忌说“碎”、“破”、“死”、“扫”、“倒”、“衰”等“无头彩”的字,也忌说“死父”、“致病”、“大病”、“全家死绝”等秽语恶言。倘在年节中说了不该说的禁忌用语,就会一年倒运。而年少的儿童天性口无遮拦,极为容易犯禁触忌,所以传统年节期间,尤其是除夕夜中,一直有让孩子少说话的习俗流行。
婚礼、生日、入宅等喜庆活动送礼时的语言避忌。若送“时钟”,忌说“送个钟”。
做生意的忌“折本”,因而忌“舌”字,要把猪舌称作“猪招财”,将牛舌说成“牛招财”。
买财神像忌说“买”,要说成“请”;卖者忌说“卖”,要说“送”。
家中在煎油料食物时,忌说“食”、“干”的字眼,否则锅里的油会被食物很快吸干。
到人家养猪场、猪牢中看猪,不可说“大在”,否则被你夸赞的猪今后就长不了膘,因为“在”即到此为止;也不可说“大到死绝”。俗称“生毛不好呵 (即夸赞)”,否则,今后不再长进了。
数字禁忌
偶数为宜,奇数为忌。二、四、八、十、十二等,都是好数字,一、三、七、九、十一等奇数,甚为孤独,不吉利。三有欠缺,俗语三脚猪—— 无重;十一也有欠缺;而九在潮语中与“狗”同音,不大妙;最忌的是七,因为按潮俗,人死了第七天要做斋事祭拜;五虽奇数,则不忌,因为五个果子,四个在下面成双成对,一个在上面突出,很好看,数钱时,也是五、十、十五、二十叫上去的,还是完整的,所以不忌。十三这数字也不忌,妇女以神纸为孩子、家人或外出家人比划作平安象征时,如逢当年有闰月,则要比划十三下,方算全年平安。
贺礼的现金、鸡蛋切忌奇数。
丧事送礼忌偶数。如,送给丧事人家的“纸仪”忌偶数,即使是100元也要加上一元为101元。这就是说,死者只有一个人。如用偶数,丧事家人就不高兴。
请客的菜忌三盘,要四盘,因三盘菜与古时犯人处斩前祭奠的三盘菜同样,吃者是不大高兴的。
船上切忌运载七男一女,恐犯了“八仙过海”(七男一女),龙王见责,对船不利。
庆寿避忌在50岁,以免犯着100的对半;也不在70岁作寿,因为“人生七十古来稀”,作了寿庆对本人不利。
忌“三”字,否则祸不可测。如,三点钟要称为两点六十分。
婚姻方面,年龄相差忌三、六岁。俗称“三岁冲,六岁刑”。
忌讳岁数逢九。如九岁、十九岁、二十九岁、三十九……因九为厄关。
· 潮汕语言禁忌是建立在潮汕先民对语言崇拜、数字崇拜的基础上的
语言禁忌是建立在语言崇拜——语言神秘感、语言魔力信仰基础上的。俗话说,“祸从嘴吐,病从嘴入”、“多说话,多是非;少说话,少祸根”、“饭好乱食,话不好乱讲”、“日勿念人,夜勿念鬼”……足见人们对语言魔力的崇信和畏忌。潮汕语言禁忌符合文化人类学的这一原理,也是建立在语言神崇拜基础上的。
数字作为一种符号,是文字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文字以及绘画、服饰等都是文化的载体。而“任何社会都有程度不同的文化禁忌”,这也表现在数字禁忌上。如,每个人都有具体的出生时间,而时间的概念是以不同的数字来计算的,因此,数字被赋予了象征意义,从而被原始人类注入了禁忌意义。潮汕人也传承、创造了种种数字禁忌。
· 潮汕语言、数字禁忌集中反映了潮汕先民趋吉避邪的文化心理
趋吉避邪是人类可贵的生存愿望,也是人类创造种种禁忌习俗的动因和出发点。潮汕古为“南蛮”之地,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为了生存,为了发展,潮汕先民需要神灵的保佑,也需要逢凶化吉的法宝,因而创造了包括语言、数字禁忌在内的种种禁忌习俗,以“弥补了由于技术力量不足和环境条件的恶劣而引起的忧虑和失望”,从而在对付自然和命运的挑战时有了心理依托,增强了信心——遵守了禁忌,就能受到保佑,定能逢凶化吉。
· 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也养一方文化。“民俗文化的显著特征是它的地域和群体特征。”潮汕人主要是中原移民,继承并保留了中原汉民族的禁忌习俗,吸收了南下沿途各地尤其是福建的禁忌习俗,并融合了当地畲族的禁忌习俗,因此,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具有极大的普同性、传承性。如,丧事送礼忌偶数;年节忌说“碎”、“破”、“死”、“扫”、“倒”、“衰”等不吉利的词语,都与中原汉民族相同。但是,由于地理环境、语言环境、生产生活条件等的差异,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显示出浓重的地方特色。
其一,方言性。即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有许多取之于潮汕方言。如,数字禁忌中“九”与“狗”同音;“大在”、“大到死绝”(这里的“死”是潮汕人表示程度非常厉害的含义)等夸赞之语;吃药要改称吃凉水;称煎药为“烳凉水”;对着乡下人,忌说“笠”;称猪为“哇”(呼猪声),称牛为“吗”(牛声),称鸡为“啄”(呼鸡声);等等。
其二,海洋性。即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有许多与海洋渔业生产息息相关。如,船上切忌运载七男一女;与渔民进餐时,吃完上面鱼肉要吃鱼骨下一面时不能说“翻”过来。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的海洋性特色。
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具有一定的社会积极意义。其一,规范言论,使人有礼貌,有教养,具有一定的“社会契约”作用,约束了人们的粗言秽语,有利于调节人际关系;其二,有利于营造节日喜庆气氛;其三、凝聚着潮汕人尊重老人长辈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但我们也应清楚认识到,潮汕语言、数字禁忌所存在的消极因素,如浓重的迷信成分,某些牵强附会等。我们必须正确善待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发挥潮汕语言、数字禁忌习俗的积极作用和社会文化功能,推进和谐潮汕建设。
文/陈友义
来源:行走潮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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