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招

得编制

进体制

成为一名真正的幼儿教师

是很多学前人的理想

那么幼师公招怎么报考呢?

具体包括哪些环节和流程?

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吧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1)

第一步 报名

一般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情况。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2)

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和地点依据各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报名所需资料

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等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两张,并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签字同意盖章的《拟选聘区外教师申请表》

考生注意:

有事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加盖手印,写明委托事项以及委托双方的联系电话。但,有些地区明确表示必须本人亲自前来报名,否则无效。

示例: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3)

网上报名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4)

按规定实际登陆所报考地区的事业单位招考在线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示例(以具体实际报名情况为准)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5)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6)

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7)

第二步 初审

根据报名方式的不同,也分为两种审查方式。

幼师编制报考条件要求(幼师公招报考流程了解一下)(8)

现场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

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单位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审查合格人员为参加考核的人选。

2.专业审核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和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的,

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但须在报名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情况将在报考地区的官网公布。

但部分地区会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网上审查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第三步 笔试

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有些地区也有1:3的情况)

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笔试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成绩公示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当天在报考地区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第四步 面试

面试比例

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无法递减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凡有缺考科目或一科成绩无效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缺额不予递补。

面试方式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自备题材片段试讲的方式进行。

分值为100分。

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

说课内容为学前教育教材

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第五步 公示

拟聘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等出现的人员缺额,可结合考生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的匹配性,研究是否进行递补。

第六步 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管理基础知识(幼儿教师岗位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学位)、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发表外文期刊数、中文期刊数依次确定。

若上述几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组织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在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时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

第七步 政审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等方式进行查证。

第八步 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第九步 聘用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等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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