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南宁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现行的80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据悉,该标准超出自治区规定标准,目前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为全区最高,今天小编就来聊一聊关于广西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平台 南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122元?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广西残疾人两项补贴认定平台 南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1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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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民政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南宁市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由现行的80元/人/月提高至122元/人/月。据悉,该标准超出自治区规定标准,目前两项补贴发放标准为全区最高。

南宁市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需分别符合以下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需持有残疾人证且享受南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则是广西区内户籍、在南宁市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精神残疾人,“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条件,又符合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

据悉,目前南宁市现有持证残疾人18.46万,享受困难生活补贴人数约5.39万,享受重度护理补贴人数约7.52万。自2016年以来,南宁市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5.81亿元,惠及残疾人818.64万人(次),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3.62万人(次),合计2.29亿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5.02万人(次),合计3.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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