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社会科学战线》,1990年1期,108-109页
感谢刘跃进教授赐稿!
编者按:虽是旧文,但我个人当年对这个译名也曾有过类似纠结,可以管窥我国词语翻译的历史变迁,可以看到,译名之立,受到我国内政外交历史的重要影响。——翻译教学与研究
一个词的用法不同,往往会产生歧异,造成长期的争论。这些年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虽然涉及了许多实质性问题,但也存在着由于对“人道主义”一词的不同理解而造成的不同意见交锋。而这种对“人道主义”一词的不同理解,与“人道主义”一词的翻译有很大关系。同时,在查看一些台湾的学术资料时,笔者发现台湾学术界对人道主义的理解与大陆也有很大差异,而这种差异也根源于“人道主义”所译指的西文不同。因此考察“人道主义”一词在现代汉语中的译法和用法,确定能够被普遍接受的译法和用法,不仅有利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而且有利于海峡两岸的文化交流。
在大陆所出的各类汉语语言词典和社会科学哲学辞典中,“人道主义”基本上被看作是用来译指英文“humanism”一词的。例如,在《辞海》中,“人道主义”被指明源于拉丁文“humanus”,又译作“人文主义”。其他诸如《现代汉语词典》、《简明社会科学词典》、《哲学辞典》也基本如此。在哲学界,“人道主义”一般也被认为指“humanism”。这在关于人道主义问题的讨论中已反映了出来。
但在英汉翻译中,译界却不仅用“人道主义”一词翻译英文“humanism”,而且用“人道主义”一词翻译英文“humanitarianism”。例如由英语词典编译过来的《英汉辞海》就既把“humanism”译作“人道主义”又把“humanitarianism”译作“人道主义”。然而在说到汉语“人道主义”时,译界和其他非哲学界,又把它主要看作是用来译指“humanitarianism”。例如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英词典》中,“人道主义”之后就只注有英文“humanitarianism”,而未注“humanism”。再如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出版的《英汉国际政治经济法律词汇》就只把“humanitarianism”译作“人道主义”,而不把“humanism”译作“人道主义”。这种情况是与汉语语言学界和哲学界主要把人道主义理解为“humanism”大不相同的。
然而与“人道主义”一词在大陆既用来译指“humanism”又用来译指“humanitarianism”不同,“人道主义”一词在台湾则是被专门用来译指“humanitarianism”一词的。据笔者所见资料,在台湾,无论是语言学界、译界,还是哲学理论界,都不用“人道主义”一词来译指“humanism”,而只用它译指“humanitarianism”。例如台湾中华文化研究所印行的《中文大辞典》、林语堂编纂的《当代汉英词典》、以及由梁实秋任总审定的《百科大辞典》,在“人道主义”一词后都只注英文“humanitarianism”一词。而且由梁实秋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辞典》也只在“humanitarianism”后注“人道主义”,而不在“humanism”之后注“人道主义”。
由此看来,不仅在大陆译界和学术界之间对“人道主义”一词的译指有不同理解,而且在大陆和台湾之间对“人道主义词”的译用也存在很大差别。考虑各方面因素,我们认为,不仅应使“人道主义”成为定译定指,而且应该用“人道主义”来定译定指“humanitarianism”,而不再用它来译指“humanism”。这是因为:
第一,“人道主义”与“humanitarianism”词意相当。在现代汉语中,“人道”主要指人伦道德,基本上是一个属于伦理范畴的词汇,而在英文中,“humanitarianism”则比“humanism”具有更多的伦理色彩,因而用“人道主义”译指“humanitarianism”比较合适。
第二,符合两岸译界习惯。对台湾来说,由于“人道主义”基本上用来专门译指英文“humanitarianism”,因而如上规定不成问题。对于大陆译界来说,虽然有时也用“人道主义”译指“humanism”,但更多的情况下和翻译的主导方面,还是用“人道主义”译指“humanitarianism”一词的,因而如上规定也行得通。其实,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就没有用“人道主义”译指“humanism”,而是把“humanism”译作“人文主义”。
第三,符合法汉、西汉等西方语言与汉语之间已有的翻译关系。在法汉翻译中,“人道主义”基本上是用来译指法文“humanitarianisme”(相当于英文的“humanitarianism”)一词的。在西汉翻译中,汉语“人道主义”也基本上是用来译指西班牙文“humanitarianismo”(相当于英文“humanitarianism”)一词的。
第四,有利于英文“humanism”一词汉译的准确化。在“人道主义”既用于译指英文中的“humanitarianism”又用于译指“humanism”的情况下,不仅造成了汉语“人道主义”一词的译法和用法的混乱,而且由于“humanism”常译作“人文主义”,也就造成了“humanism”一词翻译中的混乱——既把它译作“人文主义”又把它译作“人道主义”。在把“人道主义”确定为英文“humanitarianism”定译之后,我们就不再把英文“humanism”译作“人道主义”,而是把它译作“人文主义”,从而使“humanism”的译名更加准确。
第五,有利于克服俄汉、德汉翻译中“人道主义”译词的不确定性。既然把“humanism”译作“人道主义”不够确切,那么为什么在哲学理论界又长期这样翻译,并把“人道主义”就看作是英文“humanism”一词的翻译呢?究其原因,这是我们几十年来在翻译苏联哲学著作和词典时形成的。在俄汉翻译中,哲学理论界常把俄文“Гуманизм”一词译作“人道主义”,而且一说到“人道主义”也就被看作是指“Гуманизм”。例如在1858年翻译出版的《简明哲学辞典》中,在1984年翻译出版的《苏联哲学百科全书》第1卷中,就是把“Гуманизм”一词译作“人道主义”的。说起“人道主义”,也就被看作“Гуманизм”一词。由于在俄文中“Гуманизм”被看作源于拉丁文“humanus”,并且与英文“humanism”相当,因此在俄文的影响下,我们在用“人道主义”译指俄文” Гуманизм”的同时,也就用“人道主义”译指英文“humanism”了。另外,在俄汉翻译的影响下,我们在翻译马克思的著作时,也就把相当于英文“humanism”一词的德文“humanismus”译作“人道主义”。但是,正如在人道主义问题讨论中已有人指出的那样,我们把马克思著作中的“Humanismus”译作“人道主义”是不准确的。就连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中译者也认为,可以不把什么“Humanismus”译作“人道主义”,而译作“人本主义”。与此相应,我们是否也可以不再把俄文“Гуманизм”译作“人道主义”,而译作“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呢?
第六,有利于汉语地区的学术讨论和交流。在大陆,虽然学术界与一般译界不同,把“人道主义”多看作是“humanism”,但由于同时也把“humanitarianism”译作“人道主义“,因而用“人道主义”专门译指“humanitarianism”是可以被接受的。进一步来说,用“人道主义”专译专指“humanitarianism”,不再用它译指“humanism”,也有利于克服由于用词混乱所引起的争论,有利于人道主义问题的学术讨论。再进一步来说,在大陆学术界与台湾香港及其他汉语使用地区进行学术交流时,“人道主义”一词专门译指“humanitarianism”,有利于消除因用词不同所造成的某种语言障碍,而且也能够被大陆之外的汉语使用区所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