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不能做的三件事(你未必知道和亲子鉴定有关的这些事)(1)

最近有两个新闻关于亲子鉴定的,感觉很奇葩。一个是一对夫妻怀疑自己的孩子不是亲生的,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人很崩溃,孩子与夫妻两个都没有血缘关系。一个是一女子带着4个疑似生父的男人与孩子估亲子鉴定,结果这四个都不是亲生父亲。面对这样的亲子鉴定结果让人感觉有点啼笑皆非。曾记得有一段时间,亲子鉴定机构异常火爆,然而对于亲子鉴定的一些事情你未必完全清楚。今天就来说说这些话题。

一、 亲子鉴定机构哪家强?

亲子鉴定目前分为个人亲子鉴定与司法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即委托人自行寻找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司法亲子鉴定是通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第三方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使用。尤其是在继承纠纷、抚养权(费)纠纷中都使用司法亲子鉴定。相对来说,个人亲子鉴定意见在法庭上不予采纳的居多。所以说我们要考虑的不是鉴定机构哪家强,而是采用何种程序得到的结论对自己更有利。

二、亲子鉴定父母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亲子鉴定如果父母一方不同意,势必导致亲子鉴定无法进行,那么由谁来承担这个不利后果呢。法院在审理的时候采用了推定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或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或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也就是说一方拒绝亲子鉴定又无相反证据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

三、亲子鉴定父母一方不同意,能否强制鉴定?

亲子鉴定的原则是自愿原则,如强制鉴定可以有会构成侵犯人身权,而且对未成年子女造成心灵上的创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对一方申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可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但是适用推定,事实上就是强迫另一方必须接受亲子鉴定,违反了自愿原则。因此亲子鉴定一方不同意,不适宜强制鉴定。

四、亲子鉴定申请是否有限制?

亲子鉴定笔者认为应当是有限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内容中提到,“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对于在法定继承纠纷、抚养权纠纷中,仅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一定要查看是否确有必要,比如抚养权纠纷中部分子女已经成年,继承纠纷中当事人遗嘱已被法院确认有效的情形下,不应准许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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