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市轨道公司获悉,今年上半年,石家庄地铁1、3号线35个站点所有安检口共查获违禁品22339件,日均查获112件,其中不乏自锁刀、匕首、甩棍等管制类器具。市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大家,为了您和更多乘客的安全,乘坐地铁时不要带违禁品。

22339件违禁品中最常见物品有哪些?

那么,22339件违禁品中最常见物品有哪些呢?

5月17日18时,市二中站查获甩棍一个和弹簧自锁刀一把,交公安处理。

5月17日18时,体育场站查获手铐一副,交公安处理。

5月22日18时,东里站查获匕首一把,交公安处理。

5月30日7时,白佛站查获蝴蝶刀一把,交公安处理。

5月31日14时,西三教站查获攀岩专用刀一把,交公安处理。

6月4日11时,白佛站查获电击器一把,交公安处理。

6月14日11时,谈固站查获警用催泪喷射器一瓶,交公安处理。

6月30日10时,博物院站查获防狼喷雾一瓶,交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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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轨道公司运营分公司安全部保卫管理工程师陈鹏介绍,在这22339件违禁品中,有自锁刀、匕首、电击器、甩棍、催泪喷射器这些管制刀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类物品,有超规格的菜刀、美工刀、水果刀等普通刀具类,还有儿童类烟花爆竹、摩丝喷雾、发胶等易燃易爆品,同时还有锤子、改锥等生产工具。

喷雾法消毒剂(防晒喷雾消毒剂)(1)

医用酒精、消毒剂能带上地铁吗?

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酒精、消毒剂应用比较广泛,那么能带上地铁吗?

陈鹏告诉记者,疫情防控期间,他们发现较多的有医用酒精、消毒剂等。这些都属于易燃易爆品,因此是不能带上地铁的。

防晒喷雾可以带上地铁吗?

夏天到了,很多乘客尤其是爱美的年轻女士喜欢随身携带各种防晒、补水喷雾,可是在过地铁安检时有时却会被安检人员拦下。那么防晒喷雾可以带上地铁吗?

陈鹏表示,所有带有易燃易爆标识的物品均禁止携带。无论是防晒喷雾,还是补水喷雾,或者是止汗喷雾、发胶等喷雾类产品,如果压缩罐上印有“小火苗”标识,或是写有“易燃”“注意高温”等字样的,都属违禁品,不能带进地铁。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国外进口的防晒产品没有中文标识,经过小编查阅,发现红色字体部分为高温预警标识,因此有红色字体或LPG、DME等英文标识的防晒产品也是不允许带进地铁的。而没有易燃易爆标识的防晒喷雾、补水喷雾可以带入地铁,但是限制剂量,单品不超过600毫升(含)、累计不超过1000毫升(含)可以携带进站。但是据他们观察,发现大多防晒喷雾都是有易燃易爆标识的。

喷雾法消毒剂(防晒喷雾消毒剂)(2)

普通刀具和生产工具都不能带入地铁吗?

对此,陈鹏表示,今年,结合乘客意见建议和各城市地铁经验做法,石家庄市公安局会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试行)》进行了修订,今年4月20日起实施。此次修订主要针对乘客意见反馈较多的普通刀具、生产工具等民用生产生活物品,及喷雾、卸妆水等化妆品和生活用品,具体包括:单品刀刃部分在5厘米及以下的刀具可以携带进站;单品长度25厘米及以下的斧头、锤子等金属利器、钝器可以携带进站;球棒、木棍等单品长50-160厘米且直径6厘米以上禁止携带;不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标识的冷烫精、摩丝、发胶、杀虫剂等单品不超过600毫升(含)、累计不超过1000毫升(含)可以携带进站;白酒(50度及以上)保持包装完好、累计不超过2000毫升(含)可以携带进站,散装白酒禁止携带。

喷雾法消毒剂(防晒喷雾消毒剂)(3)

查获的违禁品安检将如何处理?

那么,查获的这些违禁品怎么处理呢?“如果乘客携带了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根据石家庄地铁相关规定,乘客可以选择自弃或转乘其他交通工具。”陈鹏表示,目前,不少乘客会选择放弃携带,在做好登记后,将物品交由安检人员处理。但是,如果安检人员查获管制刀具、枪械弹药、危险品等,则会交由公安处理。

链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

一、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一)枪支、子弹类、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1. 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网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含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

3. 其他枪支:打火机枪、仿真枪、催泪枪、电击枪、消防灭火枪、彩弹枪、火药枪、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射钉枪等。

4. 军用或警用械具:手铐、警棍、甩棍、盾牌、脚镣、警绳等。

5.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6. 上述禁止携带军警物品除执行任务的军警人员以外人员禁止携带。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携带枪支子弹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并严格执行枪弹分离等枪支管理规定。

(二)爆炸物品类

1. 弹药: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地雷、手榴弹、射钉弹、发令弹等。

2. 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震源弹、爆破剂等。

3. 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发令纸、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4. 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类

1. 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

2. 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弓、弩等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器具。

(四)易燃易爆品类

1.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易燃、助燃、可燃毒性压缩气体及其专用容器。

2. 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香蕉水、硝基漆稀释剂)、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及其专用容器。

3. 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4. 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 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硼氢化钠等。

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类

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等。

(六)腐蚀性物品类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七)放射性物品类

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

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1. 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2. 除导盲犬和军警犬外的活体动物。

(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喷雾法消毒剂(防晒喷雾消毒剂)(4)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冯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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