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地处辽宁省西部沿海,东与锦州为邻,西与山海关毗连,南临渤海湾,北与朝阳市接壤,与大连、营口、秦皇岛、青岛等城市构成环渤海经济圈,是中国东北地区进入关内的重要门户。
葫芦岛市原名锦西市,1989年升格为省辖市,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依山傍海,地势自西北向东南逐渐降低。葫芦岛境内有京哈公路、G1京哈高速公路、沈山铁路和京哈线秦沈客运专线四条交通大动脉,海上运输主要有葫芦岛港和绥中港,海岸线长261千米,近海海域盛产海产品。西部山区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其中钼、锌、金、石灰石等储量较大。境内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达40余处,著名的有兴城古城、九门口水上长城、碣石遗址等。沿海多浴场,较大者6处,其中兴城、龙湾、止锚湾等处水碧沙白,为旅游避暑良好去处。
葫芦岛地区在春秋时期属燕国领地,山戎部族在此居住。战国后期,燕国打败山戎部族,在北方设置五郡,今绥中、兴城等地属辽西郡,建昌西北属右北平郡。
秦统一后,废分封制,立郡县制,绥中、兴城、连山等地属辽西郡。西汉时期,仍保留郡县制。东汉时期,汉武帝永初元年(107年),设立辽东属国,境内大部分地区属辽东属国的昌辽县(今河北昌黎)和徒河县(今锦州),建昌一带被乌桓人占据。在白狼山之战后,乌桓败亡,曹操在此处设置为昌黎郡。
三国、两晋及南北朝时期,大部分地区属昌黎郡。隋朝初期,实行州县两级制,后实行郡县制。大部分地区属柳城郡柳城县(今朝阳)。
契丹会同元年(938年),契丹国改国号为辽,葫芦岛地区归其统治。锦西设县治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始称江家屯抚民厅治所置于江家屯(今连山区钢屯镇)后于大同元年(1932年)迁至连山。
1954年8月,辽东、辽西两省合并,全境绥中、兴城、锦西属辽宁省,建昌属热河省。
1956年2月,锦西、兴城、绥中属辽宁省锦州专署,建昌属朝阳专署。
1956年建立辽宁省锦葫市筹备委员会。9月11日,正式成立辽宁省锦西市,设立锦西、杨家杖子和马杖房三个市辖区。1957年6月,撤销锦西市的建制。1966年,锦西、兴城、绥中属锦州市领导,建昌县属朝阳市领导。1985年4月,锦西县改为锦西市(县级)。
1989年6月12日,锦西市升格为地级市,归辽宁省管辖。实行市管县的领导体制,将原锦州市管辖的锦西市(县级)、兴城市(县级)、绥中县、南票区、葫芦岛区和朝阳市管辖的建昌县划归锦西市领导。根据新的区划撤销原锦西市(县级),改称连山区。1994年9月20日,锦西市更名为葫芦岛市,原葫芦岛区更名为龙港区。
截至2018年末,葫芦岛市总面积1.04万平方千米,辖3区、2县、1市,总人口276.4万人。葫芦岛市辖连山、龙港、南票3个区,绥中、建昌2个县,兴城市(县级)。全市划分40个街道,37个镇,55个乡(含19个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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