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觉得,林蔷是上天垂怜的幸运儿。
因为年少时失去了父母的庇佑,长大后,上天特意给她安排了三个男人,让她同时拥有了世间最珍贵的亲情、友情和爱情。
至亲的兄长——程景松林蔷和程景松的第一次对手戏,是打出来的。
在街上,林蔷远远地看见了程景松的背影,便一个箭步冲上去。俩人过了几招,林蔷不敌程景松,被制服。
她穿着粗气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再不松手我就喊了。
他故作嬉戏地回答:喊什么?抢劫吗?
她立刻接到:打老婆。
言语间的默契,是两人彼此熟悉的印证。
程景松是特警队的精英,林蔷是警校的延毕生;程景松是顶着光环长大的,林蔷是在市井堆里混大的。他们之间的交集,是程景松的父亲,养育林蔷长大的叔叔,程吉。
程吉是林蔷前半生最重要的人,也是给了林蔷“家”的人。程吉牺牲后,程景松就继承了程吉在林蔷心里的位置。
走上卧底的道路,冲动豪气的林蔷也不免会害怕。她给自己披上了坚强的铠甲,却在看到程景松的那一刻,彻底破防了。
在黑暗无底的深渊中,林蔷不能去相信任何人,对任何人也都要戴上面具。只有在程景松面前,林蔷才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回自己。
虽没有血浓于水,但这份亲情,永远是林蔷心中最可靠的存在。
至情的爱人——张冼赫如果没有黑白之分,如果不是分处敌匪阵营,林蔷和张冼赫或许能织出一幅美丽的恋爱图卷。
可惜,没有如果。
他是毒枭养子,从小在染缸里长大;她是立志成为缉毒警的女战士,从小就存着浩然正气。他和她,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
由于碰到了同样的对手,张冼赫和林蔷短暂地成为了友军。
张冼赫利用林蔷,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打入虎哥内部。林蔷利用张冼赫,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线索,成功将消息传给警方。
无数次的合作,无数次的相互试探,终究躲不过无数次的背道而驰。
有人说,林蔷太狠心了,她不该出卖张冼赫。
可别忘了,林蔷心里一直有个很明确的目标,就是找到杀程吉的凶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甚至可以违背卧底准则,何况只是一个心存爱慕的人。
就这一点来看,林蔷是真的幸运。因为不管她几次三番地出卖张冼赫,在生死关头,张冼赫还是选择了牺牲自己,以保全林蔷。
“黑”和“白”的相遇并不像调色板那样有灰色的产生。现实中的他们,只能是泾渭分明。即便是刻骨铭心的爱,也终是爱而不得。
至义的兄弟——阿德从一起混日子,到跟着林蔷找杀害程吉的凶手,阿德这一路走来,可谓是糊里又糊涂。
乃至于当阿德走进“黑酒店”的那一刻,无数弹幕发出了“完了,要坏事”“这个阿德肯定得坏事”这样的字眼。
是啊,阿德没有当过卧底,更没有接受过警校训练,他不过是江湖中一个普普通通、雷声大胆子小的混混儿。
稀里糊涂地混进林蔷卧底的酒店,要坏事,大概是一定的。
可是,当虎哥的刀子架在阿德脖子上的时候,阿德还是毫不犹豫地帮林蔷演完了那出“反间计”。
很多时候,阿德说自己是为了钱才跟着林蔷的,但只有那一次,阿德被逼急了,他才说出心里话。
飞天小白龙,说好了一辈子都要在一起的。
阿德并不知道林蔷在做什么,但他知道林蔷身处危险之中。身为兄弟,就算帮不上什么忙,至少不能置身事外。
有钱一起赚、有架当然要一起打。阿德就是这样的兄弟,能豁出命保护兄弟的兄弟。
被黑皮打爆了头,阿德坐在医院的病房里。一直是小弟姿态的阿德,第一次平等地和林蔷对话,他说:就别回豪庭了呗。
林蔷笑了笑,说马上就能脱身了,回头请阿德吃大餐。
阿德也笑了笑,点点头。他明白自己说不动林蔷,便决定陪着他一起扛。
古人总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林蔷很有幸,遇到了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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