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快件往来已经非常普遍,但是鲜为人知的是,快件有时可作为维权甚至打赢官司重要证据,关键时候能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如借款纠纷中债权人若借款期到期2年的时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还款的主张,则在诉讼中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的话,债权人要求还款的诉讼请求很有可能会被法院驳回。债权人也很委屈,觉得自己也打电话甚至上门催过款,怎么可能没追过钱?但没有书面证据,这时候债务人捡到便宜肯定也不可能主动承认。
不过,若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以快件的书面形式向对方进行追债的话,则可形成书面的证据保存下来。届时如有诉讼也不怕已过时效而不被支持。当然,如果想要快件形成为有效的证据,怎么寄也是很重要,否则也可能是白忙活。
检察官有话说:“首先,选择快递公司:检察官建议首要选中国邮政EMS,虽然邮政EMS没顺丰快,也没韵达便宜,但他姓”公”。法庭认可邮政投递信息真实、合法性高于其他快递公司。有些法院甚至不收取除邮政以外其他快递公司的快件。所以这是良心建议,绝非卖广告。
收件人、收件地址:如对方是公司、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合同内注明地址,则以合同注明地址为收件地址:若无明确地址,则以该组织在工商等行政机关登记地址为收件地址:收件人可写法定代表人名字、负责人名字。如对方是个人,同样首先以合同注明地址为收件地址,若无合同(或合同未写地址),则以身份证上的住址为收件地址。
再者,邮件详细说明(内件品名),此列信息尤其重要!一定要写明寄的是什么文件,若随便写个文件或者什么都不写(谁知道你寄的是什么文件?),那么在法庭中该快件也难以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证据。如:债权人甲要求债务人乙还款,则应在这里尽量写为“关于甲要求乙偿还XX债务的函”(可在旁边再细化写明乙于XX年XX月XX日向甲借款XX元末还等)。
最后,重中之重将所发的函件全部复印—份并将寄件人的存单保存好,记清单号。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尽快上EMS官网把送达信息打印保存(网上的投递信息只保存半年)。如此,函件、寄件单、送达信息可形成向对方要求履行义务或提出主张的完整证据链,打赢官司也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