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完了《中国近代史》第3章第十二到第十五部分。
十二、咸丰戊午、庚申之役
也就是1856年到1860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过程就不再重复了。说点之前没注意到的,或者没有引起重视的。
在咸丰七年,英法美俄要求按约期立约及赔偿时,叶名琛“谓彼皆协以谋我,又不许,亦不为备”。这里叶名琛的态度基本就是清朝对外的一贯态度,不许,又不加以防备。可能也是想防备但无力防备。因为在此同时,对内上清军还在同太平天国和捻党作战。
另一点就是“时朝廷最忌外人至京,而外人则欲力破此局”。天津条约签订后,以来清政府对此极为勉强,很不满意,二来就是不愿意让外国人进京,所以屡次拒绝英法等进京换约的要求。但是在1860年就被英法联军打进了北京城,焚毁了圆明园,最后不仅要同意《天津条约》,还增订了《北京条约》。实在可悲。
十三、戊午与庚申和约大要
这部分是《天津条约》与《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也不再赘述,很多历史教科书里也都可以查到。吕思勉先生说,“其受亏远较《江宁条约》为巨”,比南京条约于中国主权和利益损害更大。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同清朝开战的主要是英法两国,但是得利的却不仅英法。俄、美以居中调停之功,也同样签订了《北京条约》,获得了最惠国待遇等等。
更可悲可叹的是,因为美国同意在北塘换约,而非执意进京换约,清政府认为美国恭顺,足以嘉奖,完全认不清形势。“盖以美为易与,而不知其所取权利却未尝后于他国也,亦可笑矣。”
十四、中俄咸丰戊午、庚申两约
比起英法美三国,中俄《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的签订则使中国受损更重。前面也说过,“此两约失地数百万方里”,先后将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都割让给俄国,且允许两国交界处随意交易,不用纳税。英法美三国所得利益,俄国也同样都有,且还多了陆路通商之利。而在领土方面,不仅东北疆损失甚巨,“西疆亦暗伏损失之机”。
十五、同光中俄交涉
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1861年勘定中俄东北边界。而对于西北边境,北京条约中“订明西疆未定之界,应顺山岭大河”。同治三年(1864)年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9年,《中俄乌里雅苏台界约》;1870,《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但伊犁的归属,仍为勘定,又成为以后的一大争端。
光绪五年(1879),崇厚使俄,想要收回伊犁,但所定的条约十分苛刻,“受亏甚巨”,“诏下崇厚于狱,拟斩监候”。次年又遣曾纪泽使俄,最终于1881年签订《伊犁条约》。伊犁条约虽然收回了伊犁地区,但是也失去了霍尔果斯河以西和斋桑湖以东的地区,以及需要赔偿俄国大量赔款,还签订了《改订陆路通商章程》,于关税、通商自主权都有损。
我个人看下来,纵观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并非一开始就是软骨头,也是很想和列强抗争的,但清朝上下,从当权者到主事的官员,对于西方的情形都没有正确的认知,傲慢自大又无所防备,对双方实力没有正确的估计。所以一开始就是态度强硬,而当被列强武力逼迫发现打不过时,只好又改弦易张,开始议和,始终处于被动的境地,所以被迫签订下无数不平等的条约。
再看这些签订条约的主事官员,也并非就全是卖国贼,他们也是据理力争,想要保全领土和主权。但弱国无外交,作为战败一方没有底气,你想寸土不让,想保全利益,那别人的炮火立刻就对准你的国家你的人民,不签也得签。其实很多使臣很可能是抱着有去无还的决心的,但他们个人死不要紧,却要顾虑国家安危。
就说伊犁条约,崇厚也曾据理力争。先不论国家大义,他难道不知道如果他签订的条约让朝廷不满意,等待他的是什么后果?“诏下崇厚于狱,拟斩监候”。而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同意签订了这种条约,无非是受制于人,无可奈何。
所以这些丧权辱国条约的签订,罪人不是定约的人,而是当时国弱民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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